前一篇旅游文写道,1842年,狄更斯在美国榆城,看优美耶鲁大学,又坐汽船经过名著中的景点。纽约掠影,他观鎏金车马的百老汇,叹瞬间贫富易变的华尔街。
1842年的纽约,是美国的首城,清洁程度远不如波士顿,街道虽和波士顿特点相同,房子却不清新醒目,招牌不炫耀夺目,金字不辉煌,砖不红,石头不白,百叶窗和地窖的门栏不绿,门钮和门牌不亮、不闪烁发光。
纽约许多偏僻街道,几乎和伦敦一样,在清洁方面色彩模糊,在肮脏方面却色彩鲜明。
人所共知的百老汇,宽阔热闹,大约四英里长。狄更斯提议先在卡尔屯大饭店的楼上,居高临下看街景,等看腻了,再胳膊挽胳膊到外面,与车水马龙、人山人海混一起。
天气很暖。太阳从开着的窗户一直射到他们头上,热得像光线聚焦。百老汇的街道阳光洋溢。边道上的石头被行人踩得光滑发亮。房子的红砖,仿佛还没出干而热的窑。
公共马车的车顶像被水泼一般,发出嘶嘶声,还冒出轻烟,闻着像弄灭了一半的火。这儿公共马车很多!六分钟内,已经跑过六趟。无数专门雇脚的单马双轮小马车、四轮四马大马车、双轮单马轻便马车、四轮两马轻便马车、双轮单马大轮马车。自用马车有些拙笨,和公用马车区别不大,是特别为走乡村难走大道用的。
马车夫有黑人,有白人。有戴光面便帽的,有戴皮帽子的,有穿土色褂子、黑色褂子、棕色褂子、绿色褂子、蓝色褂子、南京布褂子、条纹斜纹布和麻布褂子的,还有一个穿号衣的,这是个南方公民。稍远一点,有一对毛剪得很整齐的灰马,拉着一辆双轮轻便马车,马车夫来自约克郡,他穿着长统靴,脸上很惨淡的样子。
妇人们穿戴扎眼,拿的阳伞千形万状,穿的绸缎五彩缤纷。她们扎着有花纹的薄袜子,穿着尖瘦的薄鞋,带子和穗子飘洒。
年轻的绅士们喜欢把衬衣领子放下来,都喜欢留胡子。有两个爱尔兰人,那种后襟下摆很长的蓝褂子、发亮的扣子和土色的裤子。他们一个手拿一块搓得满是褶子的纸条,死乞白赖地拼上面写的难读的名字,另一个就到处在门上和窗上找那个名字。不知他们在找人,还是怎么的,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来。
纽约的交易所和伦巴第人街,就是华尔街,狭窄的街道,被太阳晒得发热起泡。这条街上,许多人一眨眼工夫就发了财,许多人一眨眼工夫就成了穷人。犹如《天方夜谭》里,富翁把钱锁在保险柜里,在开保险柜时,却只看到凋残的树叶儿。
挨着窗户,停着雄伟壮丽的美国汽船。外国人满街都是,满城都是。
百老汇边,有人一方一方往铺子和酒吧间搬洁白的冰块,不计其数的菠萝和西瓜摆着出售。好些条整齐的街道,两边都是宽敞的住宅。
一条偏僻的街上,竖着高入云霄的旗杆,旗杆顶上挂着一件像“自由帽”的东西。
他们再次穿百老汇,在五光十色的人群中,从辉煌闪耀的商店外走过,来到波尔锐街。这里是有轨马车路,有两匹膘满肉肥的马,不费劲地拉了二三十人和一个大木头柜。
商店没有百老汇那样华丽,人们没有百老汇那样闪耀。这里可以买到成衣和熟食。
百老汇是轻车快马,似水如龙,这儿却是大篷车,叽里咕噜的。幌子非常多,像水里的浮标或者小小的轻气球,用绳子拴在杆子上,在空中乱摇摆:卖蛎黄的,写着“美味蛎黄,花样繁多”。夜里,幌子里点着蜡烛,把那字照得清清楚楚,溜达的人在那儿徘徊,看到这种招牌而馋涎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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