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那么究竟是谁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的呢?他为什么要“焚书”?
宴会上古今之法争锋相对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四年,始皇帝在咸阳宫中大摆宴席为自己过寿,官员们都前去为他祝寿。有位仆射(秦朝武官)名叫周青臣的走上前赞颂道:“以前秦国的地盘不过千里之阔,而今仰仗陛下的神威,平定了天下,驱逐了蛮夷,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归附、服从的。还将分封诸侯改为设置郡县,人人都安居乐业,又无战乱之灾难,这样可万代相传不变。自上古以来,无论谁都比不上陛下的威德”。始皇帝听了以后很高兴。
有位博士(秦国官职)原是齐国人,名叫淳于越,走上前说:“我听说殷周时代的王位要传袭一千多年,那是因为君王把土地封给了子弟、功臣,这些子弟、功臣便自然成为君王的得力助手,可以随时辅助于王。而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然而子弟却为一般民众百姓,如果再出现像田常(齐国丞相,曾发动政变,杀死齐悼公)、六卿(晋国的六个大臣,犯上作乱,把晋国给分了)那样的乱臣贼子,那时又无子弟藩王那样的屏障助手,如何来相救呢?做事不效仿古法而能久远的,我从未听说过。现在周青臣又当面阿谀奉承,使得陛下的差错更重。他不是一个忠臣。”
李斯说道秦始皇将此事交与廷臣们进行讨论。丞相李斯说:“五帝的治国方法是不相重复的,夏、商、周三代的治国之法也不是相承袭的。各代用各自的治理方法,这并不是有意要与先前的治法相反,而是时代变迁所产生的差异。现在陛下创造这样的大事业,建立万世的功劳,当然不是那些愚昧的儒生们能够知道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那些,都是三代的事情,当今怎么可以去效法呢?以前,那些诸侯相互争权,出巨资招募那些游学之人。现在天下已安定,法令出于一律,老百姓应当治理家务,尽力去务农做工;读书人则要认真学习并通晓法令。而今,众书生不去学习当今法令,却去学古人之法,而且编派当今的不是,这完全是迷惑扰乱百姓。”“我丞相李斯,冒死谏言,过去天下之所以纷乱,都是因为没有人能够统一,所以有诸侯并起之祸。儒生们都称道古代并以此来诽谤当世,用虚无的言论来扰乱实情。他们用私学的那一套来议论法教的对错;他们一旦知道有法令下来,就用各自的所学来议论、批评;走进朝廷,心中所想与口头所说不是一回事;走出朝廷便相互在市井里大发议论甚至诽谤;他们,夸诩主上以获取名誉,发表不同的政见以显得自己高明;率领百姓造谣诽谤。如此这般情形还不禁止的话,那么皇上的君威就会受到影响,在下的百姓就要结成党羽,因而还是禁止为好!”李斯谏言“焚书”令“臣下我斗胆请求史官:凡不是秦代的史书,通通烧掉。如果不是博士官职,天下有收藏《诗》、《书》以及百家之言的人,都要拿到守尉那里一齐烧掉。如果有人胆敢私下讲《诗》说《书》,就要判其死罪;有称颂古道而说当今不是的人,就要灭其族。如果官吏知道这类事情而不去办那些人的罪,该官吏就以同罪处置。此令下达三十日内不烧书者,就对其处以墨刑(给脸上刺青),并罚他白日守寇、夜里筑城。所有不该烧的书籍有:医药,卜筮(古代一种巫术),种树一类的书籍。“秦始皇赞同了李斯的主张,并实施”焚书“令。李斯做的对不对?对:李斯建议废除分封制,施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使权利集中在皇帝手里,不会再出现诸侯纷争的局面。并且发展个体经济,使生产力实现质的提升;加上度量衡、文字的统一,使中国古代社会受益无穷。不对:李斯反对淳于越这类以古论今的人,更反对现有的百家之论对他的治国理论带来干扰。极端了采用了“焚书”措施,来消灭“异己”,导致中国古代文化遭受空前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