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明读北京碑刻(54)-《通教寺十方丛林碑》(碑阴)

英莫问世界 2024-12-18 05:36:51

此碑的碑阴内容与《中兴通教寺碑》的碑阴不同,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内容,信息量比较大,住持胜雨维护和改造的记录,以及改名称的理由等,还有北平市政府的批复等,关键是主持胜雨恢复了原来的制度。此碑在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针线胡同通教寺内,内容如下:

□□□□文,为呈报通教寺改为十方丛林请准备案事,窃胜雨接充内三区针线胡同住持以来,历经数载,蒙各界护法檀越(1)佈施净资,今□□殿堂僧寮工程,略告完竣,并已留单(2)接待尼众(3),共同重修,复设立八敬学苑。长期演讲三无漏学(4)俾(5)资行□并进。胜雨以平市民众丛林(6)无多,故拟将该寺改为十方丛林,为十方尼僧□□学道场后之继武者,不得擅行更改制度,法眷不得从中作崇。据此,理合具文呈报当局为鉴核,准予备案。实为德便。谨呈北平市政府民政局附刻清数则备案。

一,住持不论台、贤、济、洞。但以戒行精严,深信净土法门为准,只传贤不传法,以杜法眷私属之弊。

一,专为念佛,亦攝三学,除打念佛七外(7),概不应酬经懺佛事。

一,无论何人,如收剃度弟子,须大众公开,虽同意亦不许掛本寺号。

一,无论年纪老少不遵戒律者,概不留单。

北平市政府民政局批示:□呈□将通教寺改为十方丛林请准备案等情应准备案,並予嘉奖。仰知照由呈文□件民一礼字第二一号。呈为呈报,通教寺改为十方丛林请准备案事,呈悉准予备案,查该胜雨接充住持以来,整顿庙务颇具热心,兹化私为公,情愿将庙改为十方丛林,尤能深副期许,□予嘉奖。除令□佛教□外,□即照此批。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三月十日立。

注解

(1)檀越:音tányuè 佛教用语,称施主。

(2)留单:也叫挂单。单是指僧堂里的名单,行脚僧把自己的僧衣挂在名单之下,表示暂住。

(3)尼众:女性佛教出家修行者的群体。

(4)三无漏学:戒、定、慧三学,在凡夫之身为有漏(有烦恼、垢染),在圣人之身则为无漏,也就是说无烦恼,无垢染。故谓圣者之三学为三无漏学。

(5)俾:音bǐ 使。

(6)丛林:本义是茂密的树林,引申义为僧侣聚集修道之处。

与《中兴通教寺碑》碑阴内容解释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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