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以“闻所未闻”,放任无故收取“车辆穿行费”的行为,肆意而为

青锋看天下 2024-10-06 21:32:37

青锋

“收取所谓‘穿行费’闻所未闻”?针对有网友通过网络发布视频称,驾车从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某庄被拦住收取“穿行费”一事,济南市天桥区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仅仅对此作如此回应,就算了事。某庄收取“穿行费”是否合法合规,当地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显示,济南市天桥区某庄收取“穿行费”并非发布网络视频的网友这一个别情况。据相关人员对媒体表示,从“北门进北门出不收费,北门进南门出收费2元。穿行收费2元”,说明这个现象存在已经不少时间。

青锋注意到,相关人员在证实收取2元“穿行费”现象存在的同时表示,“要是不收费,穿行的太多了”。从这一说法看,相关人员对媒体所说情况,也是一种客观事实。对此,有当地网友认为,“这是人家的小区,所有东西都是人家村里自己修的,进的时候有门槛,从哪个门进的在哪个门出,半小时不收费。而且在这个小区再往东也有穿行路口,不要钱,是正常道路”,说明并非每一个门口都存在收费现象。也就是说,收取“穿行费”只有从北门进南门出这一特殊情况。

不过,从大风新闻报道披露的情况看,拦住从南门出车辆收费的两名男子,尽管“戴着袖标,挂着胸牌,脖子上还挂了一副牌子”,但“牌子背面朝外”而不露出正面,则有点让人怀疑,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正当。

更让人不解的是,被拦住穿行车辆的网友不愿交2元“穿行费”而报警后,当地相关派出所处警后,针对媒体采访回应说“他是报了警,警方是有处理,但是处理结果不能透露给你,你如果要知道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得来派出所”。而济南市天桥区政府值班工作人员对于收取所谓“穿行费”,则“承认闻所未闻”。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一个地方收取费用,都要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如果说,济南市天桥区某庄收取“车辆穿行费”经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则无可指责,假若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几个人袖章一戴,牌子一挂就收取“车辆穿行费”,显然不妥,甚至可以说已经涉嫌违法。

因此,假若济南市天桥区某庄收取“车辆穿行费”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当地警方既然受理了网友的报警,就应该将处理情况对媒体作出公开回应,而不能是要媒体记者跑到派出所方才告知。而天桥区政府相关人员更不能仅仅以“闻所未闻”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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