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固始通报“疑似有执法人员带人偷红高粱”,网传带人偷红高粱的执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10月23日 央广网)
汗滴禾下土,地里的高粱是农人用汗水换来的,是农人赖生存之本;面对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直面群众的基层执法者理应亮法之利剑,用心用地呵护好农人的高粱,助其增产增收,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日子。
然该基层执法者却在明知“偷粮食违法”的前提下,竟然开着巡逻车、穿着“制服”,带人偷割起农人的高粱;如此丑行,伤害到了农人的利益,显然这是一起较典型的知法犯法。
之所以发生“执法者带人偷高粱”之怪事;究其原因,是其心中固有的“特权意识”,是其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错误地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现实中,这些形形色色的“知法犯法”,严重地背离了法律的精神,让群众对此恶痛疾,伤害到了群众对法律的感情,制约到了依法治国的进程。
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包括农人在内的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理应对类似“知法犯法”实行零容忍,并亮出新举措,将“知法犯法”稳步铲除。
为此,基层政府及其上级,要痛定思痛,与时俱进,组织其常态化开展学习,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有关理论,引领其摆正位置,将自己置身于法律之下,不断提高执法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用手中之法更好地服务群众与社会。
其次,在基层执法人员的选拔上,要坚持面向法律专业者大学毕业生,坚持公开招考,坚持优中选优,把好入口关,确保基层执法者素质有新的提高。另外,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
知法犯法,其性质恶劣、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为此,理应理直气壮地实行“零容忍”,依法将其打痛打狠,让其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为其它者第一时间敲响警钟,传递出鲜明的信号。
执法者带人偷高粱,严重地破坏了执法者形象,危害不可小觑;最后,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之,给“知法犯法者”以严惩,稳步铲除此类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