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人投稿一篇文章,大意是部队的少将,如果转业到地方,差不多等同或略高于公安系统的三级警监,结果被很多人批评。有人非常详细在后台进行这方面的知识辅导,并指出,军衔和警衔虽然没有完全一致的对等关系,但是两者都是我国的武装力量,内部还是有很多规律和逻辑可循。这个网友本人就是部队转业到的公安系统,所以对这一块了解得十分清楚。他提出,当年他就是在部队副营职务上转业到地方,被分配到派出所担任普通民警,授的警衔是一级警司。而且,据他所掌握的情况,哪怕同样是副营级军官转业,在部队服役的年限不同,到地方后的工作能力表现不一样,可能授的警衔也会不一样。
现在部队改革后,基本上是一个级别对应一个军衔。但是地方公安系统则不一样,一个级别可能跨好几个警衔。就拿上校正团级军官来说,如果和公安系统的警衔来对应的话,往上可以达到三级警监,也就是白衬衫正处级,但也可以是授予一级警督,甚至下到二级警督。而中校副团军官,到了地方,同样可以授予一级警督或者二级警督,往下可以到三级警督警衔。比如部队营一级的少校军官,他对应的级别跨度就更大了,可以是一级警督,也可以是一级警司。至于连级军官,副连或者正连,通常都是警司,一级或者二级,当然也有授予三级警督的,但是这种情况较少。
而排长转业,无论是在部队干了多长时间,那么到了公安系统,都是警员,也就是三级警司。通常来说,警司和警员大多数都是办事员,只有上了警督和警监,才是管理者,担任局长或者政委,进入局班子成员。但是也不能完全这么看,因为警察系统的警衔跨度很大,有时候甚至你还会看到一些穿着白衬衫的三级警司在路边指挥交通,而“两杠三星”在马路上执勤的就更是见怪不怪了。所以,看警衔不能和看军衔一样对等。部队确实很少会看到团长团政委这种正团主官去执勤,但是在地方这种情况,如果只看警衔,就无法区分,还是要看具体职务。如果在部队是上尉副营,也就是股长这个级别,转业到公安系统,能授予什么样的警衔,大概是什么行政级别呢?
他指出,副营而且军衔是上尉,绝大多数都是授警司警衔,但也有可能授予三级警督警衔,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至于级别,副营长转业到公安系统,顶天了副科待遇,通常就是科员,也就是普通办事员待遇。能在副营转业到地方,能安置好工作,就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放平心态,好好努力工作,早点适应新的岗位。至于职务提升,那是另外一回事,可以想,但不要想太多了。
人一辈子最大的幸福不是要爬到多高的位置,而是在年轻的时候就完成自我觉醒,知道自己的人生要什么,然后守住自己的方向和本分,这才是最重要的。
正如文中所言,副营转业基本上给股级待遇,并不是降级,军转地其实大多是平级安置,并非传言降级使用。许多人认为营科、团处、师厅对应,正军对应正省,那么军上一级的战区(以前军区)呢?军改前军区总参总政就算没有提任军委委员也比军区高半级,而军委委员只算准副国级。因此从上往下,战区对应省部级是没问题的,副战区级正军级对应副省级,之前公安部就辖几个正军级的武警部队,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列席省常委也就顺理之中;往下副军对正厅,算是中管正厅吧;而正师对副厅级,市军分区军政一位首长列席市常委;副师对正处;正团副处,副团正科,正营副科,副营正股,连以下只能是科员级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