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警方回应“已经立案”,“男子公交车上裸露下体偷拍女生”一事正式进入舆论视野。根据当事女生所拍的视频来看,涉事男子用衣服遮住裆部,手持手机偷拍,当事女生上前质问并称要报警时,公交车司机也停车封锁车门,但是涉事男子竟然跳窗逃离了。据民警表示,该男子裸露生殖器,会进行拘留。并且经过比对,涉事男子疑有前科。
一定程度上,涉事男子的行为肯定是违法了,这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所以这里要讨论的是涉事男子行为背后的根源是啥?要知道,一边裸露下体,一边偷拍别人,这跟单独的偷拍行为,在性质上还不太一样。
普遍来讲,单独偷拍只要不是涉及隐私部位,基本上危害不太大。但要是涉及隐私部位,估计十之八九跟倒卖隐私照片和隐私视频有关系。也就是说,偷拍行为所对应的很可能是一种灰色产业链的一个生产环节。
不过像这种一边偷拍、一边裸露下体的行为,大概率应该是一种病。也就是精神病学上所定义的露阴癖。这种病的特征也比较明显,就是患病者反复向没有防备的陌生异性裸露自己的生殖器,以获得性的满足感。
之所以这样讲,并不是为涉事男子开脱,而是有病治病这是起码的前提。毕竟不能因为有病就什么都可以干,而是有病要先治病。至于真要是“忍不住”违法了,再去考虑酌情处理的问题。当然具体如何鉴定涉事男子是不是精神病学上所定义的露阴癖,这是需要专业机构认定的。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触发这种病态特征的因素有很多。目前主要倾向于认为是生物学因素,也就是遗传基因的问题。再就是心理因素,也就是在建立性心理的过程中,没有跟社会公序良俗建立同步关系。再就是比较模糊的理论,就是性压抑理论,也就是社会道德文化使部分人的性欲感到过分压抑,以至于出现了从心理到行为扭曲的情况。
这些说法当然是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即便如此,在一个有序的社会里,这依然是一种得治的病。即便米歇尔·福柯在看待类似的问题和社会文明演进时,总觉得社会文明演进对特殊个体是一种压抑。但是回到具体的问题上,我们相信米歇尔·福柯也会认为,只要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存在冒犯,那么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不是无限容忍。
所以在这个事情上,病理的归病理,秩序的归秩序,我们不妨分头去说。病理层面,以上基本上也说得差不多了,起码对于舆论层面认识这件事情来讲,已经足够了。至于违法层面。民警也说了会进行拘留,至于是行政性质,还是刑事性质,主要看涉事男子在综合层面的负面影响有多大了。
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基于偷拍行为和裸露下体,并且不存在传播隐私图片和隐私视频的情况,估计拘留大概率是行政性质的。但要是牵涉别的恶劣行为,那么就不好说了。当然在这件事情上,还存在跳车窗逃离的问题。
总之,这件事情既然已经引发了舆论层面的热议,那么涉事男子最好还是主动投案为好,否则被逮住了,就是更为严肃地处理。当然具体处理时如何平衡影响和病理之间的关系,这个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看。
比如涉事男子过往有没有主动去接受治疗,或是家属层面有没有主动去要求涉事男子治疗。也就是说,在涉事男子层面,有没有主动治疗,对于如何处罚他是有绝对影响的。当然比较让人头疼的是,很多时候,大多数人在遇到类似的病症时,是不愿意去接受正规治疗的。
一方面,可能是不愿意花这种钱,再就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尤其像这种性心理疾病,更是讳莫如深。可能有人会说,都公开裸露下体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是的,这就是这类精神问题的反常之处。
因为露阴癖中明确提到是针对陌生异性,也就是说,在熟人圈里,这类病患是不会表现出这种行为的。换句话说,主动裸露下体,并不意味着完全丧失耻感和是非感,要不然涉事男子还至于逃离吗?所以这件事情即便警方介入了,但是回到源头,终究应该会走向治病的终局。
这叫淫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