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在建筑业摸爬滚打十余年的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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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发布建督撤字〔2025〕9号通报,对于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相关资质的一家公司撤销其5个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这对于其他正在申请或者准备申请建筑资质的企业也敲响警钟!在建筑资质新办、延期等申报时,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使用虚假材料!在之前许多通报中,使用虚假材料,至少也被拉黑了一年,相当于资质作废!
这家公司也被部分业内人士称为“中标王”,在2020年初至2023年末的四个年度内,年均拿下工程逾800个。曾被列入建设领域“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其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22则,其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以72则居首,其次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30则,“票据纠纷”有26则。在中央及一些地方密集部署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之际,一个连续四年傲居全国建筑企业中标百强榜前六、在全国高频度中标、年均中标逾800个的企业引发关注。
这家企业位于内蒙古包头市。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这个拥有372名注册建造师的企业,从2020年初至2023年末的四个年度内,年均以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项目却高达818.75个。
对相关违规个案,有关人员和单位60余次投诉和举报无果。
业内专家认为,招投标领域问题多、投诉难,暴露出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滞后,未形成监管合力。有关单位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监督问责缺失,亟须引起重视。
“中标王”频繁中标 涉嫌多次安排建造师违规兼任多个项目经理根据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统计数据,这家企业在2020年—2023年四个年度,分别中标840个、882个、773个、780个项目,总计3275个,年均中标818.75个,是唯一连续四年占据全国建筑企业中标百强榜前六名的企业,被部分业内人士称为“中标王”。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天眼查显示,这家企业共有372名注册建造师,那它是如何做到年均中标逾818个的呢?
天眼查截图显示,中地寅岗有注册建造师372名。
有记者去查询才发现,这家企业在频繁投标中标过程中,屡屡安排一名建造师担任两个或以上项目负责人。
其公司股东、一级注册建造师包某,从2018年5月至2024年2月,在21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这些项目均不属于同一工程。其中,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包某同时担任了7个中标项目经理,且项目分布在内蒙古、宁夏、陕西、四川等不同省(区)。
二级注册建造师叶某,从2017年8月至2023年6月,在13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中12个项目工期重叠。
一级注册建造师张某,从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在7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中6个项目工期重叠。
一个项目经理如何才能完成工期重叠且又地处不同省(区)的多个项目?知情人透露,无非是中标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了资质“挂靠”,即中标项目交由“挂靠”企业来做。项目负责人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项目负责人是“挂靠方”的人,这属于违法投标。
知情人称,行业内有个潜规则,企业提供“挂靠”,一般收取中标额度3%的“管理费”,此外还需“挂靠方”支付6-8人的工资,这些人员是名义上的项目管理人员。有的“标王”甚至可以不做工程项目,仅收取“管理费”和吃“空饷”就赚得盆满钵满。
对安排一名建造师同时兼任两个或以上项目经理的问题,这家企业在浙江省临海市的一次投标中曾被持续举报。
2023年9月11日,浙江省临海市铜盘山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性开采项目(简称铜盘山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这家企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邵某。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首丰发现,其项目经理邵某曾是这家企业于2023年2月在湖北省中标的当阳市建投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建投矿业)高桥庙矿区建筑用砂开采项目(简称当阳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工期为10年。在7个月后又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招投标,显然属于明目张胆地违法。第二中标候选人遂向项目招标单位临海市大田街道办、招标代理机构臻宏公司和招标监管机构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举报。
臻宏公司根据投诉内容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质疑函,这家公司回函称:当阳项目一直未开工,项目经理邵某无在建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当阳项目停工,根据铜盘山项目招标文件,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参与投标。如果因非承包方原因停工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也要随资信标上传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瞒报漏报。
最后相关记者调查时,临海市相关部门未能出示这家企业随资信标上传的证明。这家企业和当阳市相关方在举报事件发生后,还出具了一系列日期冲突、前后矛盾的证明:第一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3年7月,是其打给当阳市建投矿业的申请书,申请证明项目已停工。申请书上除了这家企业的公章,还在空白处加盖了建投矿业的公章及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按常规,停工申请书不能作为停工证明使用,建投矿业如果同意出具证明,应单独行文,而不是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果同意停工,也应单独行文予以批准,而不应在申请书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
临海铜盘山项目招投标被举报后,出现了一个项目停工证明《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上,同时印有建投矿业的公司印章和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第二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3年10月,由建投矿业出具,证明当阳项目为“年度招标项目”至今未开工(“年度招标项目”指本年度发生且需当年完成的项目)。建投矿业母公司当阳建投认为这份证明“不属实”,并进行了问责。
此外,当阳建投还于2023年11月给了举报人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声称当阳项目负责人已于2023年5月由邵某变更为杨某。举报人认为,既然早在2023年5月当阳项目经理就变更为杨某,那么这家公司在2023年7月、9月提供的两份证明材料中,为什么项目经理仍然是邵某?
即使当阳项目经理真的更换为杨某,但杨某同时还担任江西省湖口县生态修复工程(2022年10月中标,工期365天)、广西贺州市大理石剥采工程(2023年3月中标,工期730天)和内蒙古赤峰市尾矿库修复工程(2023年7月中标,工期75天)三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其行为同属违法行为。
这些自相矛盾甚至“不属实”的证明,并未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2023年11月3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项目已公示完毕,期间无收到异议”,这家企业中标!
60余次投诉和举报无果相关方都说“不知情”“没责任”
与中标公告“未收到异议”的表述相反,浙江首丰及其委托投诉员工龚某,以当面投诉、发投诉函和写举报信等方式,进行了60余次投诉和举报,只有少部分得到回复,大部分投诉如泥牛入海。龚某在举报过程中,遭遇了各种漠视和推脱搪塞,见到了种种不作为。
在最初举报时,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让其提供他是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他当面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邵某递交举报信,被拒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仅有三天时间内,龚某还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三个部门当面递交了举报信,后来中标公告中竟称“未收到异议”。
记者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采访,接受采访的部门都称“不知情”或“没责任”。
龚某接受采访时表示,招投标领域的投诉举报异常艰难,总感觉有一股神秘力量在“庇护”违规中标者,招标监管机构甚至私下里串通情况,传递证明材料和公文。
龚某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科长以否认,称公文往来都是通过快递传递,没有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或传真等方式。可记者在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发现了一个诡异现象:该局于2023年10月7日通过顺丰发函给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询问当阳项目的开工和项目负责人情况,后者于10月8日就给出了书面复函。而顺丰运单详情显示,临海方发出的函件10月9日10:37分才被当阳方面签收,怎么会提前就做出复函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科长对此未做出合理解释。
浙江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函湖北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协助查询当阳项目负责人和开工情况。2023年10月7日发顺丰邮寄,10月9日才签收。而回函落款时间竟是10月8日。
有律师表示,除了串标围标私下定标等违法腐败问题,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也造成违法招投标问题投诉难。比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合法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通群众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另外,从实践看,相关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易使违规投标者逃避监管和制裁。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这家“中标王”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22则,其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以72则居首,其次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30则,“票据纠纷”有26则。并且曾被大冶市财政局财政局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具体情形为于2020年9月7日参加了由大冶市茗山乡人民政府组织的“湖北省大冶市杨桥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经查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九原区三湖河灌区2017年度田间工程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公益渠东、西支渠衬砌)”作为其业绩,以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在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与事实不符,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结果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且还曾被列入东津新区建设领域“黑名单”。其施工的强电管沟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通报中提及已多次现场督办并下达停工通知要求停工,但该单位拒不整改照常施工,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据此,将其列入全区建设领域“黑名单”,在东津新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即2023年7月3日始-2023年10月3日止,公示期内上述单位不得在东津新区行政规划范围内承揽新工程。
这家“中标王”在一边被举报的同时仍然在一边中标,期间企业也曾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但是,2020年—2023年四个年度,仍然能分别中标840个、882个、773个、780个项目,总计3275个,年均中标818.75个。有关人员和单位60余次投诉和举报无果。现在,住建部通报其使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相关资质,并撤销其5个资质,作出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的惩罚。这表明建筑资质的相关审核也将越来越规范、严格!我们在申请建筑资质的时候也需要更加规范化了!还有其他想了解的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给小吴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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