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误事这个话题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
但酒后干一些糊涂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事儿
醉酒能作为借口免责吗?
显然是不能的

这不,近日
一男子酒后滋事
民警接报警到场劝导制止
其不仅不加以收敛
还挑衅甚至暴力袭击民警
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民警同志
这个人酒喝多了摸我女儿的头
我们又不认识他
他却不依不饶
请你们赶紧来看一下”
一天下午
市局南环路派出所接到报警
称路遇醉酒人员骚扰滋事
双方发生纠纷
希望民警前来处置
接警后
南环路派出所处警警力赶往现场
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沈某
语无伦次,明显处于醉酒状态
便先向报警人了解事情经过
在此过程中
沈某多次采用挥手拍打处警辅警的方式
阻挠询问

见其状态不稳定
民辅警沉着应对、保持理性
始终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要求沈某冷静
但其不配合
为尽快平息事态
在综合考量现场状况及沈某的醉酒状态后
民警决定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此时,沈某耍起酒疯
开始推搡处警辅警
民辅警对其警告无果
期间,沈某叫嚣
“我动了你,你能怎么样?”
并突然扬起右手拍打该名辅警头部

在场警力随即合力将沈某控制住并带上警车
在去往派出所的路上
沈某还在车内用脚踢踹
正在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的巡特警民警

最终
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
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以及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和“挡箭牌”,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错。
来源:丹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