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社会都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人民法院普法工作访谈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近期,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普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法院干警如何立足岗位做好普法宣传?在此“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们特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秦学伟、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干部谢君源这三位不同岗位的“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进行访谈,敬请关注。
“如我在诉”立足诉讼服务传播法治精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秦学伟
记者:秦庭长您好,您已经扎根立案一线22年,立案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第一道流程,诉讼服务的过程对老百姓来说往往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过程。在立案庭工作每天都要面对有各种诉求的老百姓,请您谈一谈立足诉讼服务做好普法工作,法院干警需要培养哪些能力、注意哪些方面?
秦学伟:立案庭是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负责的工作内容涵盖了诉讼服务、案件登记、诉前鉴定、保全、调解、送达、排期、速裁审判等多个方面。干警应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培养五大能力,让每一次诉讼服务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一是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素质是法院干警的安身立命之本。立案庭负责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及诉讼咨询工作,这就要求干警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成为当事人的“百事通”。
二是沟通能力。沟通是一种技巧,更是一门艺术。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的第一道关口,既要“会听”,能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还要“会说”,将法言法语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切实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群众工作能力。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立案庭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化解矛盾的重要窗口,要秉持人民至上理念,时刻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纾群众之所困。
四是宣传能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每一名立案庭干警都应该成为普法宣传员。要树牢宣传意识,将每一次接待都视为普法最佳时机,把普法宣传融入诉讼服务工作全过程。
五是化解矛盾能力。中华民族历来崇尚“以和为贵”和“无讼”文化,要深刻把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耻讼”“厌讼”思想,树立“如我在诉”意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
记者:立案后,老百姓总是盼着案子能尽快开庭审理,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纠纷,让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尽快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又做了哪些工作?
秦学伟:为了回应群众期待,西城区法院在今年成立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中心,启用“1﹢5﹢N”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新模式,将诉前保全、诉前鉴定、庭审排期、调查取证、电子卷宗纳入集约范畴,统一管理、集中调度,真正做到为法官“减负”,为当事人“提速”。
以集约鉴定工作为例,西城区法院以案由为导向,将需要以鉴定结论为参考的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依据鉴定事项复杂程度繁简分流加速办理,将近七成鉴定事项在诉前即予以办结,大幅缩短了后续的审理周期。
再比如庭审排期,西城区法院于今年年初组建了排期员团队,按照“高效排期﹢灵活调整”原则,汇总分析收办案进度、法庭使用及续庭需求,确保庭审排期高效运转,团队组建以来,西城区法院庭审排期平均用时缩短了10.4天。
在较为耗时的调查取证环节,西城区法院依托新成立的集约化调查取证团队,通过“审判发起、集约调取、执行协助”的联动机制,实现“一次外出多件办理”,调查取证平均用时缩短40%。
与此同时,西城区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通过智慧导览、无笔录庭审、全流程电子化等措施助力审判提质增效。今年以来,西城区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31.29%,较去年提升了12.44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低13.86天,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记者:去年,西城区法院成为北京法院系统唯一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单位。据了解,近年来西城区法院的收案量以每年5%的速度递减,请问贵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秦学伟: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是近年来西城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全周期枫桥式工作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具体来说,就是在预防阶段,从打通信息渠道入手,坚持党建引领,做好12368“一号响应”工作,直连群众涉法院诉求,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等便民服务;在诉前,积极从“供给侧”发力,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用好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力量,以“一站式”集成、规范化运行、智能化支撑的解纷服务,推动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在诉中,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促进止纷争于庭内,防止案件衍生案件、矛盾上行外溢,将实质化解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各环节;在判后,坚持从案件“富矿”中挖掘典型、研判态势,积极组织新闻发布、普法讲座、旁听案件、模拟法庭等专题普法活动,擦亮“西法号”普法金字品牌,运用精准普法等形式切实将司法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今年西城区法院创新推行“先锋同行”工作,同西城区15个街道机关党组织签订协议,以党建引领带动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和就地化解工作。同时,法官可以通过归纳总结群众生活中多发易发的法律问题及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致研判治理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等工作。
以专业根基、大众语言讲述小案中的大道理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平
记者:刘庭长您好,您是法学科班出身,已在一线办案15年了。您所撰写的判决书曾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主持的庭审曾获评2021年度四川法院十佳庭审。一场优秀的庭审、一份说理透彻的裁判文书,本身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很好的普法宣传,对吧?
刘平:是的。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件反映的是我们真实的生活,而法律是保障我们能够幸福生活的规则。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时常感觉不到法律,只有在出了事情或发生纠纷之后,才会感到法律的存在。当事人带着各种利益冲突走进法院,有时他们各自心里的“情理”和法律的“法理”之间可能不太一样,加上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不同,就会产生不理解和对抗。
我们的法律对于各种利益的平衡,有价值选择。在每一个具体个案中,都会有不同的利益冲突和平衡,比如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自由与秩序的平衡,等等。一千个案子,可能有一千种不同的情况。我觉得法官办案有时就像医生治病一样,要进行诊断,得出结论,开出药方。法律是平衡的艺术,法官要在多元价值、各方利益、情与法的冲突中作出权衡与裁判。而这个平衡和说理的过程,本身就是普法的过程。
记者:据了解,您从2013年至今,一直兼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的固定主讲人,从坐堂办案到登上央视荧幕向老百姓讲好法治故事,您是如何克服“本领恐慌”做到这一切的?
刘平:“本领恐慌”一直都有,所以会坚持学习。作为法官我们更擅长写判决,而法官普法最难的,可能是怎么把一个案件转化成一个故事,并且通过传媒向大众讲好这个法律故事,传递法律作出的价值判断。我记得十一年前写第一篇稿件时,前后修改了30多稿,后来熬夜修改实在有点扛不住了,为了鼓励自己,我最后一稿文件夹的标题是“就这样一直坚持写下去”。编导后来开玩笑问我,这是你那篇案例的标题吗?我笑着说,当然不是,这是我对普法的态度。是的,就这样一直坚持写下去。
记者:据了解,您至今已经主持了20余期《法律讲堂·法官解案》,从采选案例、报送选题、撰稿到出镜录制,都是您亲力亲为,您会在选题上有哪些考量?稿件文字和讲述应该把握怎样的语言风格,才能真正把普法做到老百姓的心里?
刘平:我个人不太喜欢选取一些新奇的案件,更喜欢一些贴近日常的小案件,一些细品又能咂摸出味道的案件。有的案件反映出的不仅仅是法律的道理,也折射出了人生的价值和道理,这可能就是“小案件,大道理”吧。
比如,表妹冒用表姐的名义登记结婚,表姐发现时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法院是如何依法实质解决争议的;还有,醉酒驾车救治犯病的亲人,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公安机关为什么仍要作出行政处罚;再比如,截肢的员工为减轻家庭负担,当庭撒谎想要骗取工伤保险,并不断向法官哭闹施压,法院是如何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裁判的,等等。有人说,法官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些案件既反映出了人间百态,也展现出了法官眼中的事实和法律。
法官普法,其实就是我们把法官办案的审理思路、案件事实查明过程、对情与法的平衡判断讲解给大家听。我也真切体会到了“专业根基、大众语言”的难度,如果能用大众语言把一个极具专业性的领域讲透,其实需要很深的专业功底。我在提升专业能力的同时,也一直在努力寻找和打磨“法言法语”和“生活语言”之间的接口。我越发感受到,情与法其实是相通的,那些善良的道理小时候妈妈都给我们讲过,那些朴素的道理所提炼的原则就在我们的法律里。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被尊重,那么这个国家一切合法的东西都将失去保障。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相信法律、尊重理性、遵守规则,法治愿景才会越走越近。
提升“四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干部 谢君源
记者:君源您好,您管理着广州中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您认为在全媒体传播格局下,要做好普法宣传,司法宣传工作者需要培养哪些能力?
谢君源: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兴起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多元化,媒体融合已成为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我认为司法宣传工作者更要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具体说来,就是要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四力”既相互并列、缺一不可,又层层递进、相辅相成。简单说,“脚力”就是要往基层走、到现场去,站稳人民立场;“眼力”要求善观察,学会辨是非、分真假、断美丑;“脑力”要求勤思考、会思考,多提有深度、有见地的好思想;“笔力”是语言文字的表现力,要求文字精练、行文流畅、文风生动、语言鲜活。
“四力”本身存在层层递进的严密内在逻辑关系,贯穿每一项宣传工作的始终。“以案释法”是人民法院普法宣传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比如在广州法院审理的“民法典实施全国第一案”宣传报道中,我们发挥“脚力”,走进基层、贴近群众,从受众的角度出发获取“高空抛物案”的第一手素材,并借助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力量,走到庭审现场开展网络直播;我们善用“眼力”,发现案件背后广大老百姓关注的“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等民生社会问题;再通过“脑力”加以分析,思考“小案件”背后的“大道理”,指出该案的宣判旨在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彰显民法典精神;最后通过具有表现力的文字等方式,向公众生动讲述了该案发生、审理、宣判的全过程,并通过法官说法、专家解读、媒体报道等方式,指出民法典的施行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倡导公众讲文明、讲公德,牢固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记者:据了解,您负责管理的微博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百优”政法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您是如何把人民法院的新媒体平台做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平台的?
谢君源:做好新媒体平台,最重要的是从受众角度出发,讲述更多老百姓感兴趣、看得懂、能受益的新时代司法故事。
首先,在内容上,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用鲜活事例、生动案例,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宣传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挖掘好、利用好司法审判这座“富矿”,侧重选取婚姻家庭、医疗、金融、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妇女儿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营商环境建设等民生领域和社会重点关注的典型案例,讲述各类案件背后的道理、法理、情理,推出更多有深度、有温度、传得开、叫得响的新闻精品。
其次,在表达上,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述老百姓爱听的司法故事。把握好时、度、效,注重深活兼具,用“有意思”的语言讲述和反映“有意义”的道理,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实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最后,在管理上,实行团队管理,集思广益打造质量更高、形式更加多样的新媒体作品。为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州中院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团队,在内容策划、图文视频编辑、校对审核等方面层层把关、反复推敲,综合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多种表现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的报道,切实提升新媒体平台的整体水平。
记者:微视频具有“短、快、精”的特点,适合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传播。据了解,您参与策划的微视频《原本》荣获了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成功的经验吧。
谢君源:广州中院策划制作的微视频《原本》,精选了广州法院办理的“被遗弃女童重回家庭案、农机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案、双调解模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案”三个典型案例为素材,以交叉讲述的方式,从不同维度呈现了三个有温度、有是非、有力量的新时代司法故事。
这部视频全长只有6分钟,但看完之后却能让人有所思、有所想,感觉到意犹未尽、意味深长。我觉得该片的成功之处在于,将司法案件的审理与微视频的艺术表达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能够让观众引起共鸣、产生共情。
正如我们在该视频首发文案中所写的一样:“她原本可以有一个家,他原本有份稳定的工作。他的企业原本运转有序。但人生难免会偏离预定的轨道,他们渴望回到生活原本的样子。”短短几句话,道出了案件当事人和无数老百姓的心声,也直接进行了点题,并为最终结尾的升华做好了铺垫。视频在最后对三个故事进行了总结,指出“让一切回归原本的秩序,就是法律追求的价值”。回归原本,这也恰恰是这三个案件最终共同实现的办案效果。
短短6分钟的视频,把三个故事主人公的人物命运、三个案件承办法官的责任担当展现得淋漓尽致,充分彰显了广州法院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职责与担当。
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争取创作更多对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观念有帮助的新闻宣传作品,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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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创新普法模式多元多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普法工作是法治现代化事业的重要一环,公民知法、懂法和守法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路径。法律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众生,更应当以各种形式走入寻常百姓家。不过,在全媒体格局下,普法工作方式需要结合社会实践持续进行创新,一次有效的普法工作远比多次的机械式普法更为深刻和实在。三位一线法律工作者也在各自的工作中身体力行地践行创新型普法,让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法治的内涵和意义。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秦学伟的普法工作特点是“急百姓之所急,解百姓之所困”。原因在于,对于一般人而言,最直观感受到司法公正的环节便是“高效”,即在立案之后尽可能快地开庭审理并获得判决结果。秦庭长及其所在的立案庭通过集约化管理调查取证、诉前保全、诉前鉴定、庭审排期、电子卷宗生成与应用等活动,创新工作模式,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这种集约化管理再结合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将诉前的相关工作时间缩短,更加高效地满足公众对于“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维权”的合理期待。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平的普法工作特点是“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解法”。事实上,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普法活动早已有之;但与此前不同的是,刘庭长在普法工作中,致力于将一个个枯燥乏味的案例“讲活”,以故事的形式让大众真正理解法律在具体实践中的运作逻辑。作为《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的固定主讲人,刘庭长深刻展现了一名法律人的“浪漫情怀”——她不仅将法律深入人心,还将法律精神沁入心脾,让大众真正理解法官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谢君源同志的普法工作特点则是“接地气与艺术美感并存”。谢君源同志的普法工作充分契合了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基于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将普法内容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于大众视野。尤其是其视频文案和内容的设计,真正贯彻了普法工作的核心——引发共鸣、产生共情、形成理解和达成共识。此外,微视频这一普法工具也能够让普法效果最大化,让大众在短时间内真正理解司法正义和法律精神。
普法工作始终处于进行时。普法工作需要与全媒体宣传格局充分结合,无论是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还是报刊、官网等传统媒体,都仅是普法的形式之一,普法工作的关键核心,在于如何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说好、说活。一方面,普法工作需要强化定制化服务,不同人群的普法需求千差万别,需要真正明确“向谁普法”和“普什么法”两个基础问题,及时满足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最理想的普法工作效果应当是“如沐春风”,令公众在忙碌生活中以轻松有趣的形式获取必要的法律常识;还要运用长期的法治文化宣传熏染,让公众自觉地提升法律素养、培养法律精神。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记者:屠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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