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埗大队决定在辖区新增4套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5年1月6日起正式投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1
东莞市高埗镇莞潢路冼沙村尾路段北往南
135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记3分;
罚款200元
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记3分;
罚款100元
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记1分;
罚款200元
2
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冼沙加油站对面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3
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一坊天桥路段
4
东莞市高埗镇欧邓村委T字路口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5日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实施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埗大队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