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最近,江西上饶市玉山县一位恶劣的房东引起了全网关注,当租客要求退房时,房东竟然拿着探照灯逐寸检查。
不仅如此,他还要求租户赔偿10884.95元,这个数目比月租金高出了九倍。令人惊讶不已,引起了全国的高度关注,甚至给当地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事件经过:
3月28日,一位江西女子发布了视频,称自己曾在玉山县一处村民自建房中租住,当她要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一检查,并列出清单要求赔偿1万余元。网友们称这种行为为“提灯定损”,迅速引起了舆论关注。
王女士在江西省玉山县租了一处私人建造的住宅,本意是为了给自己和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家。然而,当租赁合约到期并且王女士准备搬离时,房东却提出了一系列高额赔偿要求,主要涉及房屋内部的一些轻微损伤。王女士认为这些索赔数额过高,无法接受。她坚持认为这些所谓的损伤都是正常居住造成的,而房东要求的赔偿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面对房东的强硬态度,王女士寻求了当地居委会的帮助。然而,居委会介入后并未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
据网友爆料,居委会在处理此事时明显偏袒房东,甚至对王女士进行了威胁,加剧了双方的矛盾。王女士认为房东只是想敲诈钱财。对于这样的赔偿清单,王女士表示不认可。她可以接受合理的损失赔偿,但不会接受如此高昂的赔偿。
于是,她和另一名租户一起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求助。经过村委会调解,王女士和另一名租户共同赔偿了房东2000元,成功退租并搬到附近其他地方居住。本以为事情到此就会结束,但房东并不罢休。或许因为不满赔偿金额,今年3月,房东竟然拿砖头袭击了王女士,而此时王女士已怀孕。
这种拿砖头袭击孕妇的行为,一般人难以理解。再加上得知村委会打听她儿子的班级,王女士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最终,王女士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网上曝光房东的不当行为,以揭露其“提灯定损”的行为。3月29日,地方街道办发布了关于此事的最新情况通报:
2013年9月5日,租户陈某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在冰溪街道东门村城东安置区与居民郭某某签订了租房合同,与吴某某合租。9月27日,陈某和吴某某向东门村委会反映,因为孩子在楼道上玩耍吵闹,与郭某某产生了矛盾,表示要提前退租。然而,郭某某却以家具被损坏为由拒绝退还租金和押金。
经村委会介入调解得知,在租房期间,孩子的玩耍导致了郭某某家中墙角、扶梯、柜门等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了分歧。期间,郭某某对出租房进行了检查,并列出了10884.95元的赔偿清单,但租户并不接受该赔偿单。
经过村委会组织多次协商,于10月8日达成协议,陈某和吴某某各支付给郭某某2000元作为赔偿款,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陈某和吴某某随即退租,陈某搬到了附近租住的地方。
之后,陈某和郭某某再次因口角纠纷而矛盾加剧,陈某于是陆续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相关视频引起了关注。目前,冰溪街道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理双方的纠纷,真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月3日,玉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了最新情况通报:
最近,玉山县冰溪街道的“租房纠纷”引起了社会关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关于“砖块袭击”和“房东索赔”问题
经过调查,2024年3月22日晚间,郭某林袭击陈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了故意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采取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措施。
在郭某林出租自建房期间,他与陈某因日常琐事、物品损坏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房东提出“万元赔偿清单”时的检查方式存在问题,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经过教育,郭某林已经退还了“赔偿金”。
二、关于“涉事房屋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问题
2016年11月,郭某林因为城中村拆迁被安置到了我县东城安置区,在2017年8月建成了一座五层半房屋。经过核查,发现涉事房屋确实存在违建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将严肃问责。
三、关于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
经核实,之前郭某林请的地砖、房门、玻璃等施工人员款项已经全部结清。防水项目施工人员曾与郭某林因工程质量、付款等问题发生纠纷,目前已经解决。郭某林夫妇都是自由职业者,育有一儿一女,两人目前在校学习,尚未有工作。
关于网上传播的“儿子遭退婚”、“女儿担任村妇女主任”、“女儿被开除”,以及“木工和挖机师傅赔钱做事”、“安装玻璃老板倒赔12万”等传言都是谣言,公安机关已对散布谣言、吸引流量、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分析点评:
所谓“提灯定损”就是源自一则租房故事的成语,指故意挑剔、吹毛求疵,就像提着灯仔细查看墙面损坏一样。这个成语的典故最初出自《江西上饶玉山房东退租讹人纪》,描述了一个房东欲欺诈租客,对房屋内的家具、墙面等吹毛求疵,最终通过三方协调打了折扣后赔偿4000元人民币结束事情。
“提灯定损”这个词语突然流行起来,主要是因为典故中房东的行为非常恶劣,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和关注。
这一地方街道办通报并没有平息风波,反而更多相关当事人继续披露内情:一名涉事租户声称自己怀有身孕,在几天前被房东用砖头袭击才愤而揭露;还有网友指出涉事的自建房属于违法建筑。这下好了,房东摊上大事了,房子违建,要处罚,搞不好要拆除,可谓因小失大。
租客对房屋自然损耗无需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这些法律规定,租赁关系中的房屋损耗可分为两种类型:自然损耗和人为损耗。自然损耗是指因时间推移或日常使用而导致的房屋磨损和老化,如地板磨损、墙壁褪色等,属于正常的使用状况。而人为损耗则是指租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坏,如意外碰撞导致的墙面破损或家具损坏等。根据法律规定,租客只需承担因自己的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房屋损坏,而对于因自然老化或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耗,租客无需承担责任。因此,房东不能要求租客为自然损耗而支付修缮费用。这一原则旨在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租赁期间享有稳定的居住权利,同时也促使房东在租赁关系中承担维护房屋的责任。
央广网对于“提灯定损”现象直接指出,这反映的不是房屋损坏,而是房东的不合理行为,突显了住房租赁市场的混乱。在评论结尾,央广网呼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并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法律打击,以保障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在舆论的漩涡中,一些知情者勇敢地揭露了此事的幕后真相。据悉,王女士在租房过程中确实触碰了合约的红线,而房东的天价索赔则像是一场由不满和报复交织的风暴。这一消息的泄露,使得原本简单的租房纠纷瞬间变得错综复杂。然而,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曲折,双方都应秉持法律的准绳,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争端,而非让情绪冲昏头脑,采取过激行动。这起租房纠纷并非孤立事件,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当前租房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如何为租客筑起权益的屏障?如何为房东划定行为的边界?如何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以维护市场秩序?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同时,我们也应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学会在租房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让我们以理性和智慧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综合参考来源;法制网公众号:江西通报“提灯定损”事件:涉事房东被行拘,房屋存在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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