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谁?难道你又找了一个新的?你当我是什么啊!”
原本说好外出办事今夜都不归的丈夫,半夜突然出现在家门口,只见家里窗户上隐约出现了 两个人影,丈夫定睛一看不由得勃然大怒。
他赶紧上前敲门,结果妻子的声音从屋内传来,叫他别着急等一会。丈夫内心风起云涌,只见妻子打开大门,另一只手还在提着裤子。他立马冲进屋内,环视一周便看到一个人影藏在灶台边。
只见那人影也趁丈夫说话的间隙立即往屋外冲出,丈夫一着急大骂妻子一句之后就慌忙追了上去。妻子见他们就要扭打成一团,心里焦急得不行,谁知这两人一去竟然都没有再回来了。
公平这个词其实不仅仅适用于职场、比赛中,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里都非常重要。古人言,“患寡而患不均”就是这个意思,尤其是在情感生活中也非常重要。
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情感上的付出需要达到一定的平衡,如果其中一方付出太多,另一方丝毫没有维持平衡的意思,那么这段关系注定不会长久。但是也不能什么事都要求平均,就像这起案件,江苏一少妇与情人家中幽会,被丈夫抓现行,一时冲动酿血案。
佟伟是1968年在苏北某处县城里的农村出生,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继承了父母作为农民的优良传统,那就是老实且勤劳。在那个年代,哪个家里没有好几个小孩呢?佟伟家自然也不例外。
尽管上有姐姐下有妹妹,但是佟伟丝毫没有受到过一点优待。因为他的父母是非常注重平均的人。佟父佟母从小也没念过书,但是却深知作为父母最应该做的就是一碗水端平。同时他们也经常教导自己的儿女们,对人对事一定要注意平衡的分寸。
佟伟深受父母的真传,他也十分认同父母的说法,因此他在村里和同龄人都相处得很好。随着长大,他也同样按着大多数人的步伐,结婚生子。婚后和妻子一起搬去了镇上,学着做木材生意,生活渐渐富足了起来。
按道理来说这样平淡但是幸福的生活下去也是一桩美事,但前提是能抵挡住身边的诱惑。2002年10月,佟伟想往常一样去隔壁镇子上收购木材,途中偶遇女子王英。她长得颇有姿色,谈吐也十分得体,佟伟便忍不住与其搭讪了几句。
本以为收购木材时的相遇只是偶然,谁知在第二天佟伟在进县城办事的时候,竟然又遇上了王英。顿时二人都觉得十分凑巧,相谈甚欢,王英甚至还邀请佟伟去她家做客,佟伟欣然前往。
后来佟伟才知道,原来王英的丈夫在南京打拼。王英独身一人在家,常年孤单不已。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就这样对上了眼。后来,佟伟在出去收购木材的时候都经常会前往王英家小住。只是不知怎么,这件事竟传到了他妻子小燕的耳朵里。
小燕当场怒发冲冠,领着自己与佟伟生下的孩子就找到了王英家大闹一通。佟伟一方面是自知理亏,另一方面却是觉得妻子丢人,赶紧将她领回家。并且还跟妻子保证,从此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原以为这样就能回到平静生活的佟伟还没意识到,裂缝一旦出现,就只会越来越大。妻子小燕对丈夫佟伟的事情耿耿于怀,经常借故跟他争吵。二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于是在2002年的冬天,小燕刚与丈夫争执一番,她气愤之下离家出走了。
小燕边走边骂,走到了一条国道上。眼见有一男子正骑着摩托车停在路边等候客人,这人正是郑晨。她走上前去与其攀谈,出于报复心理,小燕与郑晨来到了一家宾馆。完事后,她便怀着痛快的心情回家了。
小燕本就打算借用此事来报复丈夫,没有故意对其隐瞒。佟伟在得知妻子的所作所为后,也意识到了这是妻子的报复。尽管怒火冲天,但是出于平衡的心理,他逼迫自己忍下。只期盼妻子能够回来跟自己好好过日子。
但是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会生根发芽。在这件事后,每当妻子出门,佟伟总免不了质疑她的去向,矛盾就这样在二人之间越积越深,直到那天。
2003年2月9日,佟伟跟妻子说好去县城客户家讨债,原本以为要到第二天才能办完,便交代了妻子自己当晚不回家了。谁知这一趟出行异常顺利,当天晚上,佟伟思前想后,还是不放心妻子在家,便急匆匆地赶回去。
谁知道远远看到家中似乎真有两个成年人的身影,佟伟顿时怒火中烧。他急匆匆赶到家门口,见到妻子的慌乱后,大声质问、斥责她。而那个男人则趁机逃跑了,这下佟伟的怒火完全被点燃了,他跟随男人冲出去。
佟伟一直追着男人,他以为这是妻子的新情人,便在菜地里与其扭打在一起。最后那名男子被佟伟一拳打在脸上,男子直接倒进了河里。由于是后脑勺着地,那名男子当场死亡。
这时候,佟伟下去见那男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顿时冷静了下来,思考之后,他赶紧跑到当地警局自首。由于生命已经逝去,事实已成定局,当地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其逮捕入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本案中,佟伟的行为和动机都明确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因为一场风流债,一人逝去生命,另一人蹲进大牢,两个家庭就此破裂。这真的值得吗?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回顾 江苏一少妇与情人家中幽会,被丈夫抓现行,一时冲动酿血案》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