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单位开除,以前的工龄都没有用了吗?

退休笔记 2024-04-05 12:13:22

如果被自己的工作单位开除了,那么以前的工龄是不是就没有作用了呢?其实被工作单位开除,也就是说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相对来讲在职场当中还是非常常见的。但是你即便是被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你来讲,你之前的工作年限和工龄,都是能够去正常认定的,这是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你正常和工作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你如果说通过工作单位正常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这个工龄当然是可以认定。

但如果说你没有办法,通过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也没有去正常缴纳一份最基本的养老保险,那么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你就没有相应的工龄,所以说也就不存在认定工龄的问题。 除非自己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比如说你1992年之前从事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并且通过正规的招工进入到国有企业单位,那么有相应的档案人事表,有相应的招工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工龄。

所以说视同工龄的认定和我们实际工龄的认定,二者之间是有一个本质的差别。但不论你是否属于单位开除的,或者说单位单方面解除你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都可以去正常认定,它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你有效地保留自己的个人档案就可以了,我们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由人社部门去审核相应的档案,档案中的手续材料齐全,那么一般情况下都能够顺利的去认定工龄。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你和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我们就应当第一时间把自己的社保关系。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或者说你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去继续参保,那么都没有任何的问题都可以让自己有效的累积缴费年限。所以说我们不需要去担心,被单位开除这个问题,工龄会不会被认定,只要你能够正常的把自己的社保关系,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就可以了。

当然在转移的过程中,除了我们养老保险的关系需要转移以外,那么医疗保险的关系也是需要正常进行转移的。而且医疗保险一旦发生中断的缴费,那么我们在看病就医的过程中,就无法去享受到医保的正常报销待遇,所以说这个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实际上,比起养老保险的连续缴费还要更加的重要一些。

而且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还能够去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所以说我们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还可以有效的降低我们的经济成本和压力,比如说你去参加医疗保险的过程中,那么就不需要去缴纳医疗保险了,就由失业保险来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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