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反,枪毙有血债四罪犯,其一强奸并用探条残杀干部女家属…

寻梦在华北 2023-10-23 06:29:00

镇反——枪毙反革命分子

解放初期,新中国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当时简称叫“镇反”。

1949年1月,我从部队转业,分派到临沂地区东海县公安局工作(在今江苏省连云港市西部,当时属山东省滨海行署管辖)。

那时东海县解放才不到半年,且地处鲁、苏两省边沿,敌情非常严重。

这个复杂的局面,赋予公安工作以繁重的任务。

县公安局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齐心协力、昼夜奋战,较好地完成了镇反任务。

我们措施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实行抓办。

就这样,很快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稳定了形势。

这一年,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有:

1、大土匪头子高振东,

解放前,他拥有匪众数百人,危害一方,作恶多端。

49年春,被我公安机关枪毙。

2、反革命分子霍立中。

他干过还乡团小队长,他作恶多端,民愤极大。

他曾经抓住革命干部家属,先行强奸,后用探条(捅擦枪管用的一种长铁条,前头有眼,后头是把手,当作惨忍的刑具用)从阴道捅进去,在从口里捅出来。

就这样,来回的捅插,血随着捅条流出,把人折磨的死去活来,情景惨不忍睹。

他于49年秋天,被执行枪决。

3、顽保长李宜东。

他的家,就在我县政府机关驻地所在地—西石榴树村。

他在家挖了个地洞隐藏,县财政科当时就住在他家,他夜间爬出来,把财政科的公章偷盖了几十页空白印纸,预备逃跑时使用。

49年秋,他被枪毙。

4、伪保长时家善。

此人有血债,在押期间患病,公安队副班长王汉林,亲自给他熬药调治,使他深受感动。

枪毙那天,我们把他用小车,推到他的家乡--苘庄湖村,执行的枪决。

像这样的典型案例,还有一些。

经过我们公安机关一年的镇反斗争,到1949年底,东海县的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参考资料《回顾公安生涯》(文/赵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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