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新闻产生,因此无论多大的事情,很快就会被把后面的新闻所覆盖,互联网的热点都是短暂的。
前几天可以说是群情激愤的路虎女司机事件,说什么的都有,如今总算是出了一个官方的结论和通报,这个通报的内容比较长,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归纳几点就是,女司机是有错的,但刑事责任是没有的,拘留十天罚款一千,也是合适的处罚结果,至于网传的居家拘留,那纯属就是造谣了。
这是最简短的总结,官方既然一锤定音,这件事也就基本上高低段落,但我们不能只是看看热闹,尤其是作为一名律师,看到这次狂欢之中的法律自媒体,内心还是有太多的话想说。
曾经有这样一个问题,有网友提问,为什么在网上经常看到各种负面新闻,自己感觉身边却不是这样。
这当然不是说媒体在说谎,而是媒体的本质特性,决定了他就是要报道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一片祥和当然就没什么可报道的,虽然祥和才是现实中我们所追求的。
媒体的特性,决定了他报道的内容,一定是跟普通现实有差别的东西,而进入到自媒体时代,这种特点被无限制扩大,各种各样的奇谈怪论,狗血剧情开始频繁出现,所有人都在朝着播放量和曝光率去的,为了追求这些各种夸张和逆天的言论就开始频繁出现。
这其中,出现的最晚而沦陷的最快的,就是律师自媒体账号,我们就借助这次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来说一说,律师自媒体的灾难性表现。
网络时代,很容易激发民愤,主要是因为有了视频之后,我们是可以很直观的看到事情的过程,这次事件中,路虎女司机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的事情,实在是令人气愤。
网络上全都是讨伐的声音,尤其是当相关部门做出10天拘留1000元罚款的时候,网友们更是不买账,认为这处罚的太轻了。
当然这不是最恐怖的,最可怕的是,大量的律师账号参与进来,一本正经要把这个女的送进去,各种分析,要让他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中国律师的作用,也是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对案件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当一件事是不是有罪,律师考虑的一定是找出来不构成犯罪的理由。
当一个人犯了罪的时候,一定是找出来罪轻的理由,这是律师法和法治社会所要求的,而很显然很多律师做自媒体,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跟着一群人喊打喊杀,甚至还用自己的专业,去勾勒出为什么构成犯罪。
这其实是律师做自媒体最大的悲哀和绝路,我相信很多律师一定是知道,对一个人处以刑罚,是非常严肃的,但无奈的是,互联网上所有人都是重刑主义,为了讨好所谓的网友,说的那都是什么逆天的话。
在学校里被8个同学围着打,结果鉴定出来轻微伤,校园霸凌,主犯15年,其他的全部都10年,爽不爽,就问你爽不爽。
拐卖儿童的,死刑,老师猥亵儿童的,死刑,就问你爽不爽,说的人爽了,听的人也爽了,要是这样,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狠话谁都会说,说个什么大家都讨厌的事情,直接一句死刑,肯定会收获为人民,为正义这样的评论,但这很显然除了收获点流量之外,对于法治建设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