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常见知识问答汇总,事关个人与企业!

薪税保人力 2024-06-11 17:01:01

住房公积金,对于很多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各种问题。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揭秘住房公积金的常见知识问答!

一、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还需要自己到公积金中心去办理吗?

根据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调整不需要贷款职工去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办理任何业务,统一由贷款银行在2025年1月1日作调整。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为什么我的月还款额没有变化?

根据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已发放的一年期以上贷款,年内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调整后执行。因此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的利率,届时月还款额将相应发生变化。

四、职工离职时单位可否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偿其少缴或欠缴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协议约定而免除,单位应按规定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

五、组合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组合贷款提取月供的,按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合计计算(不含“签约还贷”);若本人准备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金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

六、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员工个人财产?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员工个人缴存,本质上是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主要用于购房、翻修住房、租房等。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部分均属于员工个人所有(即完全的所有权),在执行案件中还可能会被作为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

但因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储蓄和专户存储制度,故提取和使用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受限的处分权),即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个人不能随意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支配。

七、员工个人能否放弃缴存住房公积金?

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员工认为自己可以自行放弃这项财产的想法,以及一些单位认为在员工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缴存或者将单位缴存部分的款项私下给到员工。

事实上,这都是对住房公积金性质的一个误解,公司需要重建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因为它不仅只是员工的福利待遇,更是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法定义务,意味着从国家立法层面设置了强制性缴存的要求,故员工个人放弃无效,与单位协商直接现金支付亦无效。况且,员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还增加了单位部分所对应的收入,直接放弃也不是明智之举。

八、买房及还贷可以一并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其中一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企业未(足额)缴存公积金面临哪种法律后果?

即便公司与员工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减免的协议约定,但只要员工投诉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便会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材料并配合调查,届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若是公司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或者不给员工设立账户的,则被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则会被公积金中心进行行政处罚,不仅要补缴,而且还会被处以罚款;公司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就补缴款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罚款进行加处。

(2)若是公司没有缴纳款项或者没有足额缴纳款项的,也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公积金中心会作出限期缴存决定;公司逾期未缴存的,公积金中心仍就补缴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单位少缴我的公积金,现单位准备依法缴存,并要求我补缴个人少缴存部分,请问我是否应当补缴?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如果单位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现单位依法补缴,职工应当将个人少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后与单位应缴存部分一同由单位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十一、企业应当如何管理住房公积金呢?

一是依法为员工开设缴存账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避免员工投诉后面临相应的处罚;如果后续被投诉,在双方可以沟通的情况下,可协商缴存金额通过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

二是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在法定的缴存比例(5%-12%)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比例。比如经济收缩期下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例,以降低企业缴存成本。

三是若企业执意要私下处理,在发放离职补偿时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偿,为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建议企业明确员工投诉后企业有权要求返还对应金额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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