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被各种推销电话骚扰过,烦不胜烦,甚至有不少人看到陌生电话都直接挂断。
你是否也经常被各种陌生电话骚扰过呢?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电话号码、个人信息之间的关系。
一、提供他人信息的张三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
王一和刘二两个人是冤家,原本两个人是租住在同一个小区之中,后来有一次王一晚上回来找不到停车位,就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停车,但是因为天太晚了,没有注意他停车的时候堵住了刘二家的车位。
这就导致刘二在上班的时候迟到了,迟到的刘二被老板大骂一通,还被罚了钱。刘二就记恨上了王一,经常有事没事就在业主群里骂王一。
而王一也觉得自己很委屈,毕竟是无心之过,骂一次两次就算了,没想到刘二时不时就要在业主群里痛骂一顿,这委屈谁能受得了?于是王一也开始在群里和刘二对骂。
后来,因为王一和刘二的对骂扰乱了业主群的正常交流,两个人都被管理员禁言了。
但是越想越气的刘二咽不下这口气,非要打王一一顿才能解气,于是刘二就找到了自己的神通广大的好朋友张三。
又是请张三吃饭又是请张三洗澡按摩,一套组合拳下来,舒舒服服地张三就把王一出卖了,张三告诉刘二,每周五早上五点钟,王一都会准时出小区跑步。
于是刘二就在周五这天早上起了个大早,果然蹲到了正要出门跑步的王一,刘二一通王八拳下去就把王一打成了轻伤。
在这个例子当中,虽然张三只给刘二提供了一条王一的行踪轨迹信息,但是却被刘二用于犯罪,也就是把王一打成了轻伤,那么张三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
如果张三的行为属于犯罪那么应该以何种罪名定罪呢?是故意伤害罪吗?还是其他罪名呢?
很多人觉得,刘二是在张三提供的帮助下,才将王一打成轻伤的,所以应该以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论处,同样以故意伤害罪将张三定罪。
那么这种说法正确吗?其实不然。
二、什么是“个人信息”
按照司法解释来说,张三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是却并非故意伤害罪,而是可能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呢?
在司法解释之中,公民个人信息是指:
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这样的解释或许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听起来有些云里雾里的,好像是有点不接地气儿,完全不理解是在说什么。
其实简单来讲,公民的个人信息基本上就是姓名、身份证件、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等这些距离我们很近的东西。
总之,公民个人信息需要具备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可识别性,能够通过该信息识别到具体的自然人。
就像是我们的手机号码、QQ号码、微信号码等信息,可以通过这种信息识别到我们具体的自然人,这就可以归结到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之中。
三、生活中的侵犯个人信息行为
当我们刚买一套房子,还没来得及将这个喜讯告知亲朋好友,就有各种装修公司、家具公司打电话联系你或者是你的家人,询问新房是否需要进行装修。
当我们雄心壮志地想要创业,上午刚拿到手的营业执照,下午就会被各种代理记账公司接二连三地打电话过来。
甚至是孩子刚结束高考,就有一大堆培训机构打电话给家长,咨询孩子是否需要复读。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层出不穷的各种爆炸信息方便了很多人,也给很多人带来了不便,尤其是各种各样的骚扰电话成了不少人心中的痛。
其实说到底,之所以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骚扰电话围绕,就是因为一些不法分子侵犯了我们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非法手段将我们的一些个人信息出售给了其他人,而这一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刑法。
无论不法分子是出售、提供还是窃取或者是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犯到我们公民个人信息都是一种违法行为,都应该依法追究其罪责。
看到这有些人可能就会想,在过年的时候,不少人都把自己孩子一些信息,例如孩子的照片,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提供给了媒人或者是亲朋好友,想要亲朋好友帮着自己的孩子找个对象,那这种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呢?要不要去自首?
其实大可不必,在司法解释之中,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分为三种,即超敏信息、敏感信息和一般信息,入罪的标准分别为50条、500条以及5000条。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有给他人提供超过50条的超敏信息、超过500条的敏感信息或者是超过5000条的一般信息,才会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而家长这种将孩子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媒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但是这种行为如果是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就有可能会触犯到孩子的隐私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学校、健康状况等,均属于私密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责任保护子女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言归正传,肯定会有人想,既然法律规定的是提供超过50条的超敏信息、超过500条的敏感信息或者是超过5000条的一般信息,才会触犯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我只需要把握好这个度,不超过这个数额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
其实不然,因为有的时候,哪怕是你只提供一条信息,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就比如我们上述例子中的张三,张三虽然只提供一条个人信息,但是也构成犯罪。
即便是你没有犯罪行为,但是他人通过你提供的信息进行了犯罪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所以我们不要随便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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