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商标被一个知名品牌异议时,很多申请人都比较紧张,不知如何应对,甚至认为商标无法注册下来了。相对来说,会主动提异议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品牌保护意识比较强,企业实力也是比较强的,被这样一个可能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提异议,对被异议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负担。
不过,遇到商标异议也不用慌,及时有针对性的异议答辩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大大提高商标获准注册的概率!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知协近期获胜的被特步提异议的商标案例。
丨案例简介
温州某公司申请1件图形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商标图样见下图),指定使用于第9类“特制摄影设备和器具箱”等商品上。
特步在被异议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是:
1.与其在先注册商标“X”(简称引证商标,商标图样如下)构成近似;
2.其注册在运动鞋商品上的“X”图形商标享驰名商标保护;
3.被异议人申请注册的图形商标侵犯其著作权。
丨异议答辩
知协的商标顾问指出,商标异议答辩的重点在于,答辩内容应与商标异议的内容紧密相关,逐一反驳异议人的理由。答辩应有理有据,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本案例中,商标顾问全面、详细地论述被异议商标在形状、含义等方面的意义,以及其商品本身的特点,证明商标的独创性和商品的独特性。找到有利于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答辩书。
丨最终结果
经商标局审查认为,1.双方商标在图形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有所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2.虽然异议人享有驰名商标保护,但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商标赖以知名的商品关联度较低,二者共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3.被异议商标侵权异议人著作权的证据不足。
最终,商标局依法决定,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