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贺州的一个小村落里,一场热闹的新居入住宴席正在进行。
主人公徐某也在受邀之列,满心欢喜地准备去赴宴。
徐某来到宴席现场,上午的早席上,他和同桌的客人都没有喝酒,同桌的何某吃完早席后就回家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中午正席的时候,那场面可是相当热闹,十余桌宾客欢聚一堂。
宴席的主办人陈某忙前忙后,虽然自己没入席吃饭,但也没忘了礼节,拿着一次性杯子向每桌宾客敬酒。
徐某呢,或许是被这热闹的氛围感染也喝了点酒。但谁也没想到,这点酒,竟会引发后面的一系列故事。
酒足饭饱之后,下午1点多,徐某骑着他的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
可能是酒劲有点上头,也可能是一时疏忽,徐某在回家的路上,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驾驶距离,结果悲剧发生了。
他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了追尾事故。
这一撞,可不得了,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
尽管医生们全力抢救,徐某还是在次日离开了这个世界。
徐某的家属得知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
在悲痛之余,家属们开始琢磨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们觉得,作为宴席主办人的陈某,以及当时和徐某同席的邓某、何某、蒋某,都有责任。
家属们的理由是,他们在与徐某一同饮酒后,就负有对共同饮酒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现在徐某在回家路上出了事,他们肯定得负责啊!于是,家属一纸诉状,将陈某等四人告上了法庭,还要求赔偿42.7984万元!
这下可热闹了,法院开始审理这个案子。
陈某等人那叫一个冤啊!陈某觉得,自己就是办个流水席,宾客那么多,他哪能照顾得过来每个人呢?而且他也只是礼节性地敬了个酒,又没劝酒啥的。
邓某、何某和蒋某也觉得很无辜,他们和徐某同席那纯属偶然,大家也没多深的交情,哪能想到会出这档子事儿呢?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后认为,这事儿还真不能怪陈某他们。
首先,事故发生后,并没有对徐某进行酒精检验测试和尸体解剖检验,所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徐某存在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情形。
其次,陈某作为流水席的主办方,只需要尽到一般人在类似情况下的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就行了。
这流水席宾客众多、人员复杂,陈某确实也没办法注意到每位宾客的具体情况,更别说保障每个人都安全离开了。
而且陈某确实没有劝酒等行为,至于邓某、何某和蒋某,他们和徐某同席有偶然性,不能要求他们有太高的注意和保障义务,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对徐某实施了劝酒、灌酒等行为。
最后,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求。
这场宴席引发的风波虽已落下帷幕,但网友们的讨论却热度不减。
有人说:“这家属也太能‘甩锅’了,估计以后没人想和他一家来往了。这一告,把邻里关系都给告没了。”
还有人调侃道:“应该还有三方要告,造酒的、卖车的、卖酒的,这要是都告赢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
确实,在这件事情中,家属的做法有些欠妥。
喝酒后开车本就是危险行为,徐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一出事就随意找别人担责。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喝酒要适量,而且喝酒后可千万别开车,不然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