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于红星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男子在自家苹果地猎捕6只野生朱雀2023年5月初,家住清水县郭川镇某村的赵某某正在打理自家的苹果地。
他看着树上鸣叫蹦跶的小鸟,突然气不打一处来,虽然明知苹果收成跟这些鸟无关,甚至这些鸟会帮忙吃害虫,但还是忍不住想迁怒于它们。他发现这些鸟胆子特别大,自己凑得很近,它们都不会逃走。
有一次他企图抓一只,赤手空拳当然是失手了,当他怒吼出声的时候,却发现另一只这种鸟居然直接"僵"在树枝上不动,看来是被吓到了。虽然还是没抓到,但赵某某意识到这些鸟并不难抓,于是他居然心生邪念,不但想尝尝这鸟的味道,也想将它们抓去卖。
经过调查,他发现确定这鸟是红眉朱雀,虽然是三有保护动物,但赵某某却不怕,认为在自家抓的,应该没事吧?于是他叫上杨某某一起,在2023年的5月-9月期间,利用地网、陷阱笼,多次在自己的苹果地里抓了6只红眉朱雀。
事情是如何暴露的我们不知道,但很快两人就因为非法猎捕野生红眉朱雀被警方带走调查了。
被判刑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其所捕6只鸟确实都是红眉朱雀,它们系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总价值1800元。赵某某很识相,自愿认罪认罚,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就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扣押在案的朱雀由扣押机关予以放生。
是不是有点太严重了?
法院认为:除了抓三有保护动物这个违法行为,赵某某还违反了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他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