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及要求
如何办理广电许可有哪些要求条件
如何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拥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项目,且为纯内资企业,不含任何外资成分。
3.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具体数量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要求不少于三名。
4.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一定数额,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5.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确保能够顺利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
6.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要求:
提交包括申请报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主
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办公场地证明,以及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等。
如申请单位为内资企业,需提供无外资投资证明。
三、申请流程:
1.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等待审批结果,新闻出版广电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领材料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若申请获得批准,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