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唐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被当地国企——缙云县水投砂石料有限公司成功竞得。该矿资源储量1987.5万吨,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出让年限5年,成交价9900万元,政策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约6677万元,资源成本约8.34元/吨。
竞得人可分4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缴款20%,第2至3期缴纳27%,第4期缴纳26%。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该采矿权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唐市村,面积0.1968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765.9万方(1987.5万吨),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669.3万方(1746.9万吨),宕碴96.6万方(240.6万吨);第四系残坡积层剥离量50.5万方。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相关批复,政策处理费用合计超1787.43万元。竞得人还需建立金额为641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并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601.99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09.146万元。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环境治理等事宜,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竞得人需支付矿山运输专用道路的建设费用约2937.5万元。道路由县水利局负责建设,道路使用期限自矿山基建期满之日起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其他事宜按双方签订的道路建设使用协议执行。矿区范围内不设加工机组。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不知道算不算破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