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其中一个近3000万元的采购包,中标供应商被投诉推翻后,合格的供应商却迟迟未收到中标通知书!
昨天下午,《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监管信息栏发布一则《责令整改通知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双遭到行政处理。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项目呢?
2024年5月13日,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凉山州某局委托,发布《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01655000元。
据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共6个采购包,而此次发生的事情,就出在预算金额为29590000元的第五采购包。
9月19日,第五采购包开标评审。据《评审情况表》显示,湖北骏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四川省鼎协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分别排序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5天后,该项目第五采购包发布结果公告:湖北骏龙公司以27970000元中标。
据主要标的信息栏显示,湖北骏龙公司提供了包括单价为186万元的“程力威牌CLW5140TXFJY80/HW型”车辆等10个品目的货物。
然而,恰恰是湖北骏龙公司提供的上述型号产品,为自己埋下了一颗雷。
10月15日,就在湖北骏龙公司与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的这一天,财政部门依法受理了第二中标人——四川省鼎协公司的投诉。
据11月30日凉山州财政部门发布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湖北骏龙公司)提供的上述型号抢险救援消防车,其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四川省鼎协公司的投诉事项成立。
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评审情况表》中,笔者注意到,发起投诉的第二中标人——四川省鼎协公司的投标报价金额为2100万元,比湖北骏龙公司的中标金额少了整整6970000元!
然而,有意思的是,尽管此前的中标结果被投诉推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在法定的2个工作日内,向合格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024年12月3日,凉山州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向上述两家单位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截图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就算你是合格的,把关系户挤掉了,你也不合格了。[呲牙笑]
这得有多少回扣啊!一查查一串
这是如何做到差600多万高价中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