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设计专利分类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分类分为大小类两种。大类号和小类号都是根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进行划分的。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类别和所属地域等信息,以确保分类的准确性。
二、分类依据
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照片是分类的主要依据。为了确保分类的准确性,申请人还需提供产品的类别、所属地域等信息。
三、分类号的确定
分类号分为大类号和小类号,分别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大类号和小类号之间用破折号连接。以下是分类号的确定方法:
1. 单一用途产品分类
具有单一用途的外观设计产品或成套产品,给出一个分类号。
2. 多用途产品分类
外观设计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用途的产品组合时,审查员可给出与其用途相应的多个分类号,一般为两个。分类号分主次,主要用途的是主分类号,次要用途的是副分类号。
3. 分类不争通知书
若申请人未写明产品所属类别,或简要说明书中记载不确切,审查员可发出分类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产品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做出说明。必要时,还可要求提交产品使用状态参考图。
四、外观设计专利类别实例
以下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两大类别:
1. 大类号:表示产品的主要类别,如家具、灯具、交通工具等。
2. 小类号:表示产品的具体用途,如椅子、台灯、汽车等。
外观设计专利的类别划分对于专利申请至关重要。了解各类别的划分方法,有助于您在申请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本文能为您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道路上提供有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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