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每到电商购物节都是电商平台之间,电商与商家的撕逼与公关大战。电商平台为了争夺销售额,无所不用其极,限制商家选择,强行要求商家参与促销,甚至锁定后台,强制商家低价销售。
今年双十一又临近,但是情况可能会出现变化。10月24日,在媒体行业影响力颇大的新京报刊发了一篇名为《“一键锁后台”考验电商新零供关系》的文章,披露了近期一些专家学者组织《电商平台与竞争政策》研讨会吹风,探讨新零售下电商平台与入驻供应商的关系。
在这次研讨会之前,电商平台和入驻商家的矛盾已经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双十一在即,各大电商平台厉兵秣马,此时媒体披露这样的信息耐人寻味。电商平台与入驻商家的矛盾冰冻三尺,这种问题的本质在哪?媒体披露这种吹风会性质的研讨又有何意义呢?
一、店大欺客,客大欺店
其实,最近几年我们在电商平台看到的各种问题并非新问题。虽然最近几年媒体上面频频看到,某些电商平台强迫商家选择,甚至驱逐商家,某些平台甚至锁定后台,不允许商家自主定价,强制参加商家优惠活动。
但是这种问题绝非电商平台所独有。自从中国走进市场经济,零售店铺变更公有制性质,变成资本竞争之后,这种问题就一直存在。
在线下渠道,一个品牌供货商要进入一家大超市,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你的产品进入卖场,首先就要交进场费;你在卖场的广告要交广告费;你卖了钱,超市要收折扣;你完成一定销量要返利,完不成销量要交惩罚性返利;你商品放在好的位置,要交堆头费;搞促销要交促销费,过年过节要交节日费,超市店庆要交店庆费……。
林林总总这些费用能够让小品牌望而却步。这就是店大欺客。
当然,也有不买账的。一些世界知名品牌,如果能达到超市不敢不上货架的程度。这些费用就可以谈,甚至完全减免。现在大城市还没有哪家超市敢说我不卖可口可乐了,供应商品牌强势了,就算客大欺店。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两者互相制约,但是相对弱势的小供货商就苦不堪言。
在电商平台个中,供应商往往是分散的,强势品牌的商品往往有多个供货商竞争,非强势品牌的商品则是可以轻易替代的。而中国的电商平台一共就这么几家,所以电商平台就特别强势。
在这种态势下,电商平台大,供应商小,所以,电商平台为了自己的利益,强制商家做选择,强制商家参加促销,甚至锁定商家的后台,直接锁定价格,强制商家参加活动也就不意外了。
二、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监管
线下也好,线上也好,只要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出现强势一方压制弱势一方是必然的。
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如果没有监管,那么必然是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最终弱者消失,供应商也好,电商平台也好,超市零售商也好,都是几个巨头垄断。
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相对弱势的消费者就成为了鱼肉。巨头的寡头垄断也会消灭掉小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高度集中,消灭市场的活力,对就业也会造成负面影响。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
社会出现严重的分化与垄断,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造成的社会问题,最终还是要政府财政来买单。
所以,各国政府都会出台一些法律法规限制这种弱肉强食。
美国很早就有了《反垄断法》,依据这个法律,当年的超级巨头都被强制拆分。
而中国针对超市对供货商的压迫,也推出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文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保护供货商的利益。
虽然这个《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处罚还不够严格,但是至少表明了姿态。随着这个办法的公布,很多超市已经有所收敛,供应商有了博弈的筹码,超市太过分,供应商是可以举报,鱼死网破的。
所以,电商平台的问题,也需要政府立法。如果政府立法明文规定,不得强制商家选择平台,不得后台锁定,不得强制促销,违法一旦查实严厉处罚。那么绝没有一家平台敢于强制商家选择,敢于后台锁定。
政府通过立法执法,用政府权力,限制垄断者的强势地位,保护小供应商的利益。锁后台之类的问题就不会出现。
三、吹风会或促成立法
从历史看,一项政策出台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首先是问题存在,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多个行业重视。然后是专家探讨,提出解决方案,一些部门做窗口指导或者发布部门规定,第三步是人大会议提出议案,最终形成立法。
电商竞争波及供应商这个事情,其实在前几年已经闹的沸沸扬扬,工商总局已经出台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如今,专家开会讨论吹风,种种迹象表明,关于这个事情的立法已经为时不远。
未来,随着电商交易规模的扩大,这种冲突会越来越激烈。舆论会继续跟进,专家会继续吹风。最终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把电商平台与供应商关系立法是可以预见的。
如果最终能够立法,对供应商与电商平台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那么电商锁后台就将成为历史,我们所有消费者也会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