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穿蓝衣服)带领锣鼓队为民警方送来锦旗
2018年6月20日早上,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路派出所门口锣鼓喧天,一位姓王的甘亭人带领亲朋好友特意给民警送来了锦旗,对三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意伤人案终于破获表示感谢。他在三年前被人用铁锹把打伤,导致脾脏破裂,做了切除手术。
2015年5月16日上午九点多,王某某像往常一样,开着三轮车在鄠邑区某学院门口招揽生意。不料一个小伙从一辆车上下来,手持一根木棍,朝正在揽客的王某某的后背砸了下去,木棍瞬时折成两半。小伙儿又对倒地的王某某猛踹了一脚,转身离去。
据现场目击者讲,“行凶者二十来岁,略胖,光头,从背后过来,没说一句话就动了手,整个过程只有几十秒。”由于案发现场不在视频监控范围内,除了这些,鄠邑民警接到报案后仅仅在现场提取到两节折断的木棍。
民警在摸排走访随后民警展开深入调查后了解到,王某某今年53岁,平时以营运电动三轮车为生,在案发前一天下午两三点左右,曾因“抢单”与另一车主周某某发生争执和厮打,厮打中周某某受伤。民警初步判断,行凶者大白天在大庭广众之下作案,目标明确、下手又狠又重,与受害人之间应该有某种密切的联系或纠葛,寻仇报复的可能性较大。
在发案现场出现的车辆民警立即将周某某列为重点侦查对象。但据已掌握的作案人年龄与时年54岁的周某某差距较大,会不会是周某某指使别人干的?民警一方面对周某某进行了传唤,周某某矢口否认自己或者指使别人实施报复行为;另一方面民警对其家庭及社会关系展开了摸排,了解到周某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周某30岁,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民警调取了周某的照片,分别让受害人王某某及目击者辨认,王某某说,自己压根儿没看见对方,当时被打晕了,什么都不知道。两位目击者均表示,体态和发型都不一样,肯定不是这个人!与周某某有关的人员也被一一排除。由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铁锹把表面粗糙,并未提取到有效的生物检材。警方转而从嫌疑人到达现场乘坐的车辆入手进行侦查,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白色面包车”的情况,警方调取了案发时段案发现场周边的道路监控,对有可能经过的几百辆车辆进行排查,同样未找到嫌疑车辆。
专案组开会研究案情这一案件看似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似乎更是触手可及,但民警苦苦找寻,却没有发现有力的证据。2015年以来,专案民警围绕这一案件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收集相关线索10余条,一一查证,均一一排除,案卷足足装订了两三百页。在这三年里,受害人王某某被医院诊断为“脾脏破裂”并实施了脾脏切除手术,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由于王某某始终怀疑是周某某指使别人打伤他的,为此王某某四处反映信访诉求,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抓捕嫌疑人。
领导开会研究案情2017年下半年,公安鄠邑分局负责人王庭渊对该案进行包抓,他明确表示,“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破案!只有破了案,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受害人才会感受到公平正义。”王庭渊多次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数次深入受害人王某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其诉求,并多次组织召开专案会研究案情,要求专案成员坚定信心,开拓思路,去伪存真,强力攻破。在王庭渊的安排下,由副局长李庆山负责,抽调便衣侦查大队、渼陂路派出所警力,调整案件侦破思路和方向,从头梳理涉案人员关系网,重新寻找突破口,经过专案民警的大量工作,民警最终掌握了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的有力证据,在近期将涉案人员熊某、王某、杜某相继抓获。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于2018年6月16日投案自首。
穿白衣服者为周某,黄衣者为王某据周某交代,2015年5月15日,他从堂弟口中得知父亲被王某某打伤。为了进行报复,周某立即从银川返回西安。5月16日,在熊某的指引下,周某乘坐其朋友王某驾驶的银色北斗星车,在鄠邑区某学院门口找到了王某某,手持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把王某某打倒后,又在王某某的腹部踹了一脚,迅速离开现场并潜逃至外地。
周某、熊某、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杜某涉嫌窝藏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