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初的广州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广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今年广州城中村将通过“拆、治、兴”并举、“留、改、拆”并进的方式,推动14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后的一个多月里,广州部分旧村取得了包括白名单融资、网挂招商等的多个实质性进展。
而在最近两周,广州继续在政策端上发力,出台了两份有关旧改的利好政策。
这两份政策提出了什么样的内容?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3月19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与实施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
按照官方解读,全文一共九条内容,其中较为重点的内容有四条:
1、在临迁费有关问题上,提出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且承诺完成全部复建区供地或动工后再开展融资区供地的项目,项目改造成本中临迁费用可按5年时间核算。
2、在政策住房配建要求上,旧改项目的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不高于4.5的,原则上须规划配置不低于融资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政策性住房;而高于4.5的融资地块,可不规划配置政策性住房。
3、优化分期改造项目资金缴存标准,提出分期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资金总额与项目首期复建安置资金额度之差,可按30%比例采用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缴存。
4、对申请参与城中村改造合作的企业的竞选保证金缴交标准提出了优化。
02
3月22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该份《意见稿》中,有关旧村改造方面,新增了第三种改造类型,即“混合改造”、政府补位这两方面内容。
“混合改造”,此次《意见稿》在2016年始实施的《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新增第三种类型——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混合改造。
那在广州众多城中村中,如何确定改造类型和模式?
《意见稿》提出,旧村庄改造类型、改造模式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确定。
政府补位,即市场主体主导的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在改造过程中,若开发商始终无法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市场主体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户代表同意的,可以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
另外,旧城镇改造新增了业主作为改造主体的模式。
《意见稿》提出,旧城镇全面改造或混合改造项目,可由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出资,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
也就是说,旧城改造除政府主导改造、引入开发商改造这两种模式以外,新增业主作为改造主体的第三种模式。
03
近日,广州首批做地试点花地河西片区山村改造项目已经启动。
据了解,山村城中村改造范围63.12公顷,总投资107.9149亿元,拆除总建筑面积74.97万平方米,新建面积48.88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另外,据克而瑞统计,截至2023年四季度,广州全市共有415个整村改造项目正在推进中,总占地面积25563万㎡,146个项目纳入2023年广州城市更新计划。
从各区2023年确认主体数量看,截至2023年四季度,黄埔以47个中标旧村数量排名全市第一,相反,白云区未中标的旧村数量最多,共有55个;另外,增城区中标旧村数量与未中标村数量持平,均为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