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三位女生花6.5元去哈尔滨早饭摊吃2小时饭被撵事件?

适合有坑说 2025-01-03 22:20:40

想到了一个亲身经历。

住单身宿舍的时候,经常买点火腿肠、啤酒、烧饼啥的,对付一顿。

作为东北人,我有个毛病,吃肉的时候必须整点蒜。火腿肠不算肉吗?对于俺这样的穷人来说,必须是。

但没有钱啊,太多的蒜买不起,我就和小贩说,来一头蒜,然后他就一脸看不起的,把我给撅了,一头蒜咋称啊,不卖。

我说,你做的是不是生意,一头蒜是不是生意?是?那你为啥不做?

那个小贩挺讲道理,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立刻给我称了一头蒜。

在这里,我也想问问那个早餐店的老板,6,5块钱的早餐是不是生意?花6,5元坐两小时,是不是生意?

是生意,你为什么不做?

就事论事,那三个人花6.5元,坐两个小时,确实挺膈应人的,但是,他们是顾客,所以老板不应该赶人。

而且虽然现在很多人批评那三个人,支持早餐店老板,但损失最大的,也是,或者只能是早餐店老板。

首先,你老板赶人不解决问题。老板赶人之后,和这三个人吵吵半天,耽不耽误生意?

然后这三个人到处投诉,有关部门来调查,耽不耽误生意?

然后网络炒作起来,会不会影响你的生意,当然还有心情。

为啥说顾客就是上帝?

因为不管因为啥,别说你和他吵闹,或者赶人了,只要有一丁点让他不满意的地方,最后吃亏的只有你。

而你如果真的让顾客吃了亏,那就有可能是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赶走顾客:

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问题、犯罪倾向或暴力危害:如果顾客的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饭店可以出于安全考虑将其赶走。

违反民族风俗习惯:例如在清真餐厅携带非清真食品,饭店可以为了维护民族习惯而拒绝服务。

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如果顾客的行为不端,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饭店可以为了维护整体消费环境而拒绝服务。

所以,没有充足的理由,赶走客人是不对的。

所以,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请记住,顾客是上帝。

有人占座捣乱咋办?报警。

你自己赶,还可能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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