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一个亲身经历。

住单身宿舍的时候,经常买点火腿肠、啤酒、烧饼啥的,对付一顿。
作为东北人,我有个毛病,吃肉的时候必须整点蒜。火腿肠不算肉吗?对于俺这样的穷人来说,必须是。
但没有钱啊,太多的蒜买不起,我就和小贩说,来一头蒜,然后他就一脸看不起的,把我给撅了,一头蒜咋称啊,不卖。
我说,你做的是不是生意,一头蒜是不是生意?是?那你为啥不做?
那个小贩挺讲道理,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立刻给我称了一头蒜。
在这里,我也想问问那个早餐店的老板,6,5块钱的早餐是不是生意?花6,5元坐两小时,是不是生意?
是生意,你为什么不做?
就事论事,那三个人花6.5元,坐两个小时,确实挺膈应人的,但是,他们是顾客,所以老板不应该赶人。
而且虽然现在很多人批评那三个人,支持早餐店老板,但损失最大的,也是,或者只能是早餐店老板。
首先,你老板赶人不解决问题。老板赶人之后,和这三个人吵吵半天,耽不耽误生意?
然后这三个人到处投诉,有关部门来调查,耽不耽误生意?
然后网络炒作起来,会不会影响你的生意,当然还有心情。
为啥说顾客就是上帝?
因为不管因为啥,别说你和他吵闹,或者赶人了,只要有一丁点让他不满意的地方,最后吃亏的只有你。
而你如果真的让顾客吃了亏,那就有可能是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赶走顾客:
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问题、犯罪倾向或暴力危害:如果顾客的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饭店可以出于安全考虑将其赶走。
违反民族风俗习惯:例如在清真餐厅携带非清真食品,饭店可以为了维护民族习惯而拒绝服务。
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如果顾客的行为不端,影响其他客人或店内秩序,饭店可以为了维护整体消费环境而拒绝服务。
所以,没有充足的理由,赶走客人是不对的。
所以,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请记住,顾客是上帝。
有人占座捣乱咋办?报警。
你自己赶,还可能被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