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一种极为严苛的管理制度,它就是“连坐制”。
说到连坐制度,首先要聊聊它的起源和发展。
连坐制度起始于周朝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逐渐推广使用。
商鞅变法过程中,实行“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的监督管理政策,这一政策在秦统一六国后,得到进一步强化并推广至全国。
从此,在中国封建王朝时代,连坐制度在封建王朝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程度的沿用和发展。
商鞅变法实行“连坐制度”开始之初,以邻里之间相互监督为主要形式。
后来,演变为邻里监督、亲属监督、职务监督,这三种形式的监督惩处方式也分为亲属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
亲属连坐:是最常见的连坐形式。即一人犯罪,其亲属也会受到牵连被处罚。例如在某些朝代,若有人犯了谋反等重罪,其家族成员可能会被一同问罪,甚至处以极刑。
这种连坐范围在不同朝代有所不同,有些可能只涉及直系亲属,有些则会扩大到旁系亲属。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明朝方孝孺案就是因辱骂朱棣而遭到了“诛十族”。这“十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他的朋友和门生。事件共有亲友873人均受到牵连。
邻里连坐:以居住地为基础,将一定范围内的居民编为什伍组织,相互之间负有监督和举报的责任。如果其中一人犯罪,其他邻居没有及时举报或制止,也会受到牵连处罚。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和控制,让百姓相互监督,维护社会秩序。
职务连坐:在官员群体中,如果某个官员犯了罪,与他有职务关联的其他官员可能也会被追究责任。比如上级官员对下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失察或包庇,或者同部门的官员共同参与了违法活动等,都会受到连坐处罚。这是为了保证官员群体的廉洁性和行政效率。
职务连坐通常由因大臣(宦官)专权,皇帝巩固自身皇权所致。例如东汉“党锢之祸”:东汉桓帝、灵帝时,宦官与外戚交替专权,朝政腐败。贵族李膺、太学生郭泰、贾彪等人与外戚联合,对宦官集团进行抨击。
166年,官员成瑨在处置与宫中人有亲戚关系且犯事的张泛时,“并收其宗族宾客,杀二百馀人”,这种行为引发了宦官的不满和反击。汉桓帝大怒,诏告天下,逮捕并审理党人,太仆卿杜密、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及陈寔、范滂等士人皆被通缉。
连坐制度的强化和发展运用使它成为封建王朝帝王巩固皇权的手段。它的严厉性使得人们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为他人的行为负责,从而大大提高了法律的威慑力。人们在行为时会更加谨慎,不敢轻易违法犯罪,因为一旦犯罪,不仅自己会受到惩罚,还会连累家人、邻居或同事。
所以,如果生活在古代,邻居不小心杀了人,你知道该怎么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