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河南青年警局坠亡,竟是被警察从3楼推下,有何深仇大恨?

子晨谈谈 2025-03-18 15:27:37

2007年11月,河南周口市中级法院审理“警局坠楼案”,开庭前夕,被告家属在法院外拉横幅,指控检察院对其进行刑讯逼供。

李艳红作为受害人家属,对法院门口发生的事浑然不知。她和亲人刚下出租车,就有人猛地冲上前,强行将她拽出并施以暴打。

袭击她的人数达十余人,多为壮汉,整个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其中一名男子尤其狠毒,对李艳红头部和脸部猛烈踩踏,毫不留情。

不远处,一辆车内坐着警察的领导,而李艳红及其亲人的受难场景,就在他们眼前发生,但这些领导却对这一切漠不关心。

最终,凶徒被众人拽开,李艳红浑身伤痕累累,肉体疼痛难忍,心灵更是创伤深重,她不禁想到,哥哥当年是否也遭受过如此对待?

为何警察领导对打人事件视而不见?原因在于施暴者乃警察家属,且涉案待审者同样身为警察。

李艳红,籍贯河南周口,来自一个平凡市民家庭,家中有姐妹五人,全家生活颇为拮据,皆历经艰辛。

她与兄李文栋在周口环卫处任职,大姐李玉连待业家中,二姐李金花在市中心医院旁经营报亭,四哥李胜利原周口纱厂工人,90年代下岗,遇困者即为其四哥。

相较于兄弟姐妹,李胜利命运多舛,高中时右眼意外失明,历经艰辛寻得稳定工作,却未料不久即遭遇下岗,生活更为艰难。

下岗后,李胜利无固定职业,便在二姐李金花的报亭协助,以此艰难支撑家庭开销。

2004年,于二姐的报亭内,李胜利邂逅常来送电话卡的吕秋玲。吕秋玲有意南下经商,欲转让其位于人民路的移动收费亭。

当时,移动收费业务颇为盈利,引起了李胜利的兴趣,他便与吕秋玲商议,希望能将此项业务转至自己名下。

最终,双方商定以8万成交。但当李胜利携款欲接手收费亭时,吕秋玲却变卦,称因他迟到,收费亭已转给他人。

李胜利对结果愤怒不已,他为借8万块已遍求亲友。随即,他气愤地质问吕秋玲:“你这样不是捉弄人吗?”

当时,吕秋玲之弟、周口市川汇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亦在场,见李胜利态度欠佳,顿时怒上心头,当即与李胜利发生了争执。

最终,经过大家的一番劝说,李胜利决定离开,步出了吕秋玲的营业厅大门。

得知此事后,李胜利的妻子安慰他要看开,说这笔生意不成还有别的,经妻子这般劝解,李胜利的心情渐渐好转起来。

2004年9月21日,争执次日,李胜利早餐后与妻告别,骑自行车上街找门面。离家时,他与邻居谈笑风生,丝毫未见不悦之色。

不料,李胜利重返吕秋玲的移动收费亭前时,又意外遇见了吕秋玲的弟弟吕留声。

吕留生对昨日之事仍愤愤不平,再次拦住李胜利争执起来。这回,他动用了手中的权力,径直拨打了七一路派出所的电话。

随后,派出所副所长冷飞与民警孟军伟驾乘警车迅速抵达,直接将李胜利推入车内,并将其带往派出所。

据目击者回忆,警察到场后,吕留声极为嚣张,扬言:“等到了派出所,再好好教训你!”

吕留声身旁,一位左臂纹有龙的壮汉随声附和:“到局里解决了他!”

谁会信人民警察会随意伤害民众?大家只当是气话,不料下午2点,就传来李胜利在警局“跳楼自杀”的消息。

李胜利的姐妹们,在殡仪馆重逢时,见他遗容瞬间几近崩溃。李胜利满脸血迹,面容扭曲,左眼淤青肿胀,身旁裤子上印着重叠的皮鞋痕。

显然,李胜利在警局遭受了警察的暴力对待,这令他的姐妹们极为愤怒,她们坚决要求七一路派出所对此事作出合理解释。

此事引起沙南分局副局长凌洋等人重视,他们亲临现场,却非慰问李胜利家属,而是告知李胜利系自行跳楼,且有精神病,自杀动机不明。

此言论令李胜利的姐妹们愤慨万分,难道他身上的淤青、裤子上的脚印都视而不见?说他自己跳楼且动机不明,这种话怎能轻易讲出?

然而,他们的愤怒未能撼动对方的“判定”。李胜利死于警局次日,沙南分局未待法医鉴定出炉,便发布了其死因“调查报告”,向上级和媒体通报李胜利确系跳楼自杀。

李胜利的亲人不接受该结果,强烈要求下,对李胜利进行了三次尸检,每次结果皆令人震惊不已。

李胜利颅底骨骨折,左侧7根、右侧3根肋骨断裂,心肝脾胃肾多处受损,膀胱大出血,全身伤痕超过30处,伤情严重。

尽管如此,周口检察院仍断定:警方并无违法行为,李胜利之死系自杀所致。

百姓遭遇蛮横之人,往往有理难言,满腔愤慨之下,无奈踏上上访的征途,寻求公正与说法。

2004年10月,李胜利家属前往周口市委门前申诉冤情,未料,等待他们的并非体恤民情的官员,而是数十名防暴警察的阻拦。

他们强行将李胜利的家人推上警车,李金花姐姐欲用照相机拍照留证,却被他们夺走并狠狠地砸向地面。

被捕后,李胜利的家人在火车站警局审讯室被扣留至当晚8点。随后,闻讯的媒体朋友赶到,他们才得以获释。

回乡不久,李艳红与李文栋即被环卫局领导约谈:“公安局严令,你们不得擅自外出,否则将面临停薪、革职,且我单位亦受牵连。”

这话让李艳红与李文栋大惊失色,不禁疑惑:公安局领导何时能对环卫局发号施令了?

环卫局的工作他们极为重视,毕竟是生计所系。但为保全工作而让兄长李文栋死因不明?李艳红坚决反对,她的兄长李文栋同样不愿如此。

但单位对他们监管严密,李艳红与李文栋长期失去“自由”。直至2004年底,李艳红终寻得契机,偕同姐姐李金花逃离了周口。

因周口为那帮人势力范围,无人理会其冤屈,他们遂决定赴京,寻求真正为民做主之人,以伸张正义。

抵达国家信访局门口后,李艳红姐妹面临困境,作为河南来的普通妇女,在京无熟人,不知向谁求助。迷茫中,她们决定采取最直接却也最艰辛的方式。

某晚,李艳红姐妹于信访局门前,遇见一位身着运动服、似领导模样的人在跑步,二人随即上前,跪于其面前。

此举令领导诧异,连忙询问缘由。李艳红姐妹随即向领导述说了李胜利的冤屈。

听完李艳红姐妹的叙述,领导叹了口气说:“明晚此时,请还在此等候我。”

经这位领导协助,李艳红姐妹的上诉材料得以受理,并成功转为督办案件。

2005年2月,遵照中央指示,李胜利案着手调查,但调查初期即遭遇重重阻碍。

案发后,现场保护不当,导致有效证据稀缺。其次,李胜利死亡当天的所有警情记录,包括接警、出警及询问,均被销毁,未留下任何可供追踪的线索。

不得不承认,警察处理事务极为专业,令前来调查的检察官们一时之间竟难以找到着手之处。

尽管如此,检察官们并未气馁,转而在警局未能寻获证据的情况下,走访周边居民,期望能从群众中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面对重重压力,检察官们走访了警局周边200余户居民,调查了上千人,然而,尽管人数众多,却未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案件陷入僵局时,当地警察又生事端。网上出现《一碗拉面血案》一文,称涉案警察调查时遭刑讯逼供。警察家属游行示威,敲打脸盆,似乎表明他们才是受害者。

值得庆幸的是,负责调查的检察官们顶住了压力,并于2004年9月20日成功寻获了一名关键目击者,名为董钊。

董钊称,当日他前往警局办事,在三楼目击吕留声等人正拖拽满脸血迹的李胜利,见其出现,吕留声等人又将李胜利往回拉。

因这句威胁,董钊远走他乡参军,始终隐瞒真相未敢透露。

董钊的现身,使得警方先前的“自杀判定”自行瓦解,随后,事实的真相逐渐被一一揭示出来。

李胜利被捕后,吕留生邀几位警察至附近拉面馆用餐,共饮3瓶白酒及1箱啤酒,醉醺醺返回警局,随即对李胜利展开“审讯”。

饮酒后的李胜利失去控制,对李立田警察动手,很快便遭不住。见状,审讯他的七八人,包括社会青年贾学业在内,一同对李胜利进行了制服。

在打斗中,李立田竟脱下自己的袜子,强行塞入李胜利的口中。

李胜利被击倒后,吕留生与李立田并未停手,他们继续用脚狠狠踹向李胜利的胸腹部位。

打斗片刻后,见李胜利没了声响,他们停下动作,连忙检查起李胜利的状况来。

此刻,李胜利尚存一丝气息,及时救治或有生还希望。但李立田检查后却说:“干脆扔掉吧!”

当时,老警察、小警察、男警察、女警察以及两名实习警察均在场,但无一人对此事提出反对意见。

达成一致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合力将李胜利抬至3楼女厕所门口,随后将其从楼上推落。

2007年5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结果为:李立田获死刑,吕留生死刑缓期执行,而冷飞则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这个审判,三名家属深感不满,随即提出上诉。随后,便发生了李艳红遭袭的事件,正如文章开篇所述。

尽管警察家属反应强烈,2007年11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仍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周口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正义审判未受影响。

2008年10月23日,李立田在周口被依法执行死刑,其他参与伤害李胜利的涉案人员,同样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然而,李胜利的亲人对审判结果并不十分满意,原因有两点。

首先,这些人为警察却违法乱纪,理应严惩不贷,罪上加罪。然而,结果却是仅有李立田一人被判死刑。

其次,李胜利离世后,其家属仅获赔4.89万元,他们认为此赔偿金额过低,远不足以慰藉家庭所遭受的深重伤害。

尽管心中不悦,但能为李胜利伸张正义,将凶手绳之以法,李艳红姐妹深感满足。毕竟,她们只是平凡人,能做到这些已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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