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旅题材的影视作品及现实生活中,"首长"一词常被用来尊称军队中的各级军官,尤其与中级、高级军官紧密相连。
然而,对于什么级别的军官方可被冠以"首长"之称,大家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
有人认为仅限于将军阶层,如少将、中将、上将;另一些人则认为正团职上校及以上军官方有资格享有此称谓。事实上,这两种看法均未准确把握军队对"首长"的正式界定。
根据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明确规定,"首长"一词并非仅限于高级将领,而是与军事单位的领导职务紧密相关。
具体而言,连一级单位的"连首长"由连长和连指导员共同担任;营一级的"营首长"则包括营长和营教导员;团级以上单位的"首长"则是指各该单位的军政主官,即军事主官(如旅长、师长、军长等)与政委。同样,武警部队中,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各级的首长也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主官与政工负责人构成。
从上述规定可见,"首长"的称呼严格限定于军事单位的正职领导,即连长、连指导员、营长、营教导员、团长、团政委、旅长、旅政委等军政主官。副职领导,如副旅长、副政委、参谋长、政工部主任等,尽管在职务序列中地位重要,但并不属于内务条令所定义的"首长"范畴。换言之,即使是在规模庞大的陆军合成旅或空军航空兵师中,"首长"仅指旅长与旅政委、师长与师政委,而不包括其他副职及部门负责人。
进一步上溯至战区层级,战区陆军(海军、空军)的首长仅指司令员与政委,战区本级的首长则仅包括战区司令员与战区政委。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战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工部主任等高级将领,在内务条令的严格意义上,也不属于"首长"之列。这种规定似乎与人们的普遍认知有所偏差,因为在实际操作和公众印象中,这些高级将领无疑应被视为部队的"首长"。
在日常的军营中,"首长"一词的实际运用往往超越了内务条令的严格定义,倾向于用于尊称正团职上校及以上级别的军官,无论其是否担任军政主官。这种习惯性的称呼方式反映出军队内部对于高级军官权威的尊重与认同。
例如,在一个拥有上千兵力的团级单位中,团长作为能够在战时指挥千军万马的高级指挥官,被尊称为"首长"无疑合乎情理。然而,当多位高级军官同时出现时,礼节性称呼则需遵循一定的优先原则:除最高职级和军衔者被尊称为"首长"外,其他人员通常以其具体职务相称。
回归到"首长"的本源,这一称呼源自对军队中担任领导职务军官的统称,涵盖连长、指导员直至战区司令员、政委等各级主官。
然而,军营文化的影响使"首长"一词在实际使用中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升级",通常仅用于尊称正团职上校及以上级别的军官。对于副团级及以下军官,如排长、副连长、副指导员等,尽管在正式规定中他们亦属于"首长"范畴,但在实际交流中往往直呼其职务名称,以示亲近与尊重。至于士官,因其不属于军官序列,自然不在"首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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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到团级
部队领导可以称首长。最小的部队的编制是团,也就是说团长及以上称首长。
以前只有军级才可以
2005年,班长说一杠的叫领导,两杠的叫首长。
什么级别称老师,现在什么人都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