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属于艺术还是文化?各位“大佬”的回答,令人恍然大悟

三余书社啥 2024-08-05 01:49:25

早在远古时代,为了描绘事物,记录日常事宜,人们创造了一种特殊的图案符号,即为“象形字”,商周时期,文字使用率提高,而“象形字”外形复杂,不便于日常书写,没有稳固体系,于是众人删减笔画,简化形态,后来秦始皇统一文字,命李斯创造小篆。

据说秦代程邈化繁为简、化圆为方,将篆书转变为隶书,隶书笔势更加干练,略微融入绞转、翻折变化,点画意态略显生动,但是艺术气息不够强烈,为了凸显艺术美感,张芝、钟繇加以改造、简化,增强行笔的连贯感,形态稳健匀和,创造了现在常见的楷书、草书。

不过当时的楷书、草书,依然带有隶书的古拙浑穆之气,幸好“书圣”王羲之,一改古人风象,采用绞转和侧锋取妍的笔法,赋予线条飘逸流动之美,气韵幽然散淡,迎合中华传统的中庸虚和之道,与大众审美贴合,风靡千年而不衰,真正走上“艺术道路”。

从上述演变流程来看,书法兼具艺术和文化属性,就拿最经典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举例,此作写于醉酒之后,笔画婉转灵动、秀逸清和,每一个字形态各异,极尽天真率然之美,而卷中诗句描绘了兰亭秀丽的景色,抒发人生无常、世事多变的感慨。

金圣叹曾称赞曰:“此文一意反复生死之事甚疾,现前好景可念,更不许顺口说有妙理妙语,真古今第一情种也”,正是触景而生的文辞,凸显旷远无为的艺术境界,丰富内在格调,除了《兰亭序》,还有苏轼《赤壁赋》、颜真卿《刘中使帖》以及文征明《滕王阁序》,都是艺术、文化的结合之作。

而且当代书坛许多的“大佬”,同样赞同书法不单属于艺术的观点,曾说:“我特别的反对,现在把书法作为纯艺术看。纯艺术是西方的观点,不是中国书法的正脉,容不得自己,也容不得别人对中国文字有所玷污,随便掰误它,随便戏弄它,这是不允许的。”

邱振中先生也曾讲述过,线条与文辞意境的共生关系,内容曰:“除线条之‘境’直接诉诸人们感官外,随着对文字的辨识,文辞之‘境’总会有意无意浮现于心中,叠加与线条之‘境’上。只有这两‘境’首先达到协调,然后才谈得上‘意’与‘境’的融合:作者主观世界与线条之‘境’和文辞之‘境’的统一。”

这一番论述令人恍然大悟,艺术跟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文字本身就有传递信息、表达情绪的作用,优美、精妙的诗句,在诵读过程中,已经感染大众,再随着诗文风格,调节行笔缓急、轻重,可以激发出更加浓厚的艺术气息,所以真正的好书法,并非属于一类,而是艺术、文化的双重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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