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官方公告,最近该法庭审理并终结了一起重大的新能源车辆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件,涉及两家国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之间因大量员工的流动而引起的纠纷。在这起上诉案中,原告方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
经过二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侵权方需支付约6.4亿余元作为经济损失赔偿及合理维权费用,这一判罚数额创下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史上的最高纪录。尽管法院未公开涉事企业的具体名称,但综合多家媒体的报道和合理推断,涉案双方被认为分别是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
隶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成都高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期有接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陆续离职,并加入威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工作,其中30人在2016年离职后直接加入了对方公司。
在2018年,吉利集团指控威马集团与其下属公司,包括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统称为威马方),未经授权使用原属于吉利集团的知识产权。
吉利集团声称这些公司利用了从其前雇员处获取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的信息,这包括12套底盘零部件的图纸和数字模型(统称为涉案技术秘密)。吉利进一步指控,在缺乏相应的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威马方迅速推出了名为EX系列的电动汽车,这一行为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2018年,吉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威马公司侵犯其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并索赔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开支总计21亿元。一审法院认定威马温州分公司确实侵犯了吉利公司的技术秘密,判决威马温州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200万元。双方及威马温州分公司均对一审结果不满,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该案涉及有组织、有预谋地非法获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侵害技术秘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威马公司需向吉利公司支付约6.4亿元的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