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1月,新四军军部做出重要决定,以新四军第一、第二支队指挥机关为基础,合并组成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同时,任命陈毅同志为指挥,粟裕为副指挥。
那段时间,部队刚刚组建,工作千头万绪,陈毅非常不放心,便要求机关人员下到各个部队检查一下。这一天,指挥部陈姓的科长,来到了兵站检查工作。
兵站站长叫王永安,广西人,因为小时候患过麻风,脸部坑坑洼洼,从面相看有些吓人。而且,在红军时期的一次作战中受伤,不得不截去了一条胳膊,给人的印象并不好。
陈科长到了之后,王永安热情地介绍了兵站的建设情况,并顺便报告了一下自己结婚的消息,并叫出了媳妇,让陈科长看了一下。
媳妇看上去非常年轻,长得也漂亮,看到科长后有些不好意思,露了个脸后便娇羞地跑开了。
可此时,陈科长心中却有了强烈的怀疑。第一,新四军结婚是有严格标准的,必须达到“二八六团”,也就是年龄要达到28岁,军龄至少6年,而且必须是团级的干部。可是,这个兵站的级别只是营级,很明显,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第二,王永安和媳妇的差别太大了。媳妇只有十八九岁,长得那么好,王永安三十多岁了,面相那么差,又是一条胳膊的残疾人,两个人怎么看都不般配。
陈科长便想找王永安媳妇了解一下情况。可是,媳妇胆小吓得哭了。王永安见她害怕,便极力解释说,她没见过大领导,希望陈科长就不要再与她聊了。
可这样一来,就更加重陈科长的怀疑了。又考虑到王永安原来是白军,背景审查也没有搞,顿时觉得这个人不可信。陈科长在高度怀疑中断定,这个媳妇应该是王永安抢来的民女。
陈科长回去之后,直接把这一情况向陈毅作了汇报,并对陈毅说出了自己的判断:王永安不但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且媳妇应该是抢来的。
陈毅勃然大怒,本来这些天基层部队就发生了军民纠纷,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情,他顿时愤怒无比,直接骂道:王永安无法无天,现在就把他抓起来,开除党籍、军籍,马上就地枪决!
实际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非常恼火。江南指挥部刚刚组建,在驻地还没有站稳脚,这是严重影响部队形象的事情。因此,机关准备对王永安执法。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粟裕发表了意见,他说这样不行,必须要认真调查一下。说如果王永安真是强抢民女结婚,枪毙他、杀了他都不足惜,但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那就是杀错革命同志了。
粟裕说,他对王永安还是很了解的。过去,他的确是白军,但那是被抓壮丁抓去的,在被红军俘虏后,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遣返他们的时候,王永安坚决要求加入红军,作战也非常勇敢。
三年游击战争期间,环境那么苦,他一直跟着队伍没有走。而且,他的那条胳膊就是在这期间,与敌人作战时受重伤而被截肢的,他是战斗英雄啊!
这样的人,他能差到哪里去呢?怎么这么快就强抢民女结婚了吗?粟裕说这不太符合逻辑,要求这位陈科长不要臆断,再去查一查。此时,陈毅也冷静了下来,觉得自己太冲动了。
后来查明,王永安并没有强抢民女结婚。王永安调到兵站工作以后,租住在一位老农乡家里。虽然他是残疾,但平时热情大方,工作勤恳,和老乡关系处得非常好,大家对王永安特别信任,也特别敬佩。
房东越来越看好他,便决定将自己18岁的女儿许配给他。可是,王永安深知新四军结婚有纪律,虽然自己30多了,但不符合条件,便委婉地拒绝了。可房东却特别热情,怕女儿失去这个好机会,吹吹打打主动给王永安办了婚礼。
当时因为兵站部与军部联系不畅,王永安也没有事后报告,直到等到陈科长来了,才如实报告了这件事。
事情调查清楚后,陈毅和粟裕都认为应该灵活处置。王永安结婚没报告有错,但他能结婚,也是军民鱼水情的体现了。最后,陈毅批准对王永安免于处分,也批准了他的这桩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