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22日,时任中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收到了中央统战部顾问刘澜涛同志的一封来信。信中,刘澜涛对于化工部副部长杨义邦,因为犯了严重错误,却只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出了质疑。
他认为这个处分太轻了,不足以警示别人,也不利于法纪的公平,更不利于党风建设。
陈云看到来信后,很快便作了批示,愤怒之情溢于言表:“这件案子书记处讨论了两次,不作决定,我是退无可退,才由纪委作出决定的。一部分参加书记处(讨论)的同志顾虑重重,我看没有必要怕那些负责同志躺倒不干,要讲党性,不怕他躺倒,谁要躺倒,就让他躺吧。”
很显然,陈云是将这个案子交给了中央书记处讨论的。但是,就该如何处理杨义邦这件事上,书记处有些同志意见不统一,担心这个案子处理不好,会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因此,迟迟做不了决定。
当然,也正是陈云的这个批示,推动了对杨义邦案子的重新处理,经过认真审查,并对案件充分取证后,杨义邦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两年和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国务院也撤销他的化工部副部长的职务,而他也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处理的部级官员。
那么,杨义邦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在处理过程中,中纪委到底受到了哪些阻力呢?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浪潮兴起,各行各业都在解放思想,搞活经济,都下了不少的功夫。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的,改革开放在盘活经济的同时,西方的一些腐朽的思想也跟着渗透起来,有些政策制度没有跟上,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1981年夏,中纪委陆续收到了一些关于化工部副部长杨义邦的举报,集中反映他与香港某皮包公司签订贷款备忘录,并给予公司的负责人柯某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顾问头衔,导致发生柯某以我国大型企业代理人的身份到处行骗,扰乱经济秩序、破坏我国际信誉等问题。
中纪委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对这些举报进行了深入地核实,最后查实,杨义邦确实是在没有搞清楚柯某这个公司真实实力的情况下,擅自与他签署了6亿美元的贷款备忘录,也确实授权给了他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顾问头衔,而且也收受了柯某的好处,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了损失……
而这个柯某,就借着这个头衔,到处说自己是大型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在国际社会到处拉关系搞资金,然后进行投进倒把,充当中间人,从中获取了巨额利润,严重干扰了我国的出口贸易秩序。
杨义邦所有问题查清后,中纪委启动了处理程序,开始对杨义邦的问题进行定性追责,并向中央书记处递交了处理报告。可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中纪委却遭遇了巨大的阻力。
中央有些同志认为,杨义邦的错误可以理解,这都是在改革开放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冒然地处理这样一个省部级的领导干部,恐怕引起社会舆论,也会打消一些同志招商引资积极性的。
为此,陈云专门给相关领导打了电话,谈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杨义邦的这个案子必须要办。否则,这是要影响党风的。并说,如果这样的风气刹不住,那我们就对不起那些为了新中国建立而牺牲的千千万万的烈士们。
可即便是这样,这件案子在处理的过程中,还是有人持反对意见,导致中央书记处迟迟做不了决定。陈云只能先走纪委的程序,给予了杨义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可是,很多像刘澜涛这样的老同志听闻这个消息后,都感觉这样处理太轻了,都纷纷给陈云提出了意见建议,并给了他无私的支持,这让也让陈云坚定了对杨义邦重处理的决心。
最后,他让中纪委再次向中央书记处请示,重新审查研究对杨义邦的处理,终于得到了支持,做出了严肃的纪律惩处。杨义邦也成为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受查处的省部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