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吉林省一个偏远山里,一个女人在黑夜中慌里慌张的奔跑着,她的眼神慌乱的,同时也是坚定的。
她就这样跑着,仿佛漫无目的又眼神坚毅,不知道几个昼夜以后,看着远处传来的光亮和喧闹声,女人停下了脚步。
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深夜的大山里?在她身上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这一切还要从一个女人不幸的童年开始说起。
迷信的牺牲品女人叫秦兰,老家位于贵州的一个偏远山村里。穷乡僻壤未必尽出刁民,但闭塞的环境下往往迷信横行,秦兰童年的不幸几乎全部由乡邻的迷信导致。
五十多年前的一天,就在这个封闭落后的小山村里,秦兰出生了。小婴儿带着对世界的好奇呱呱坠地,附近的邻居也都带着对新生命的祝福齐聚秦兰家的小屋。
然而乡里乡亲间本来其乐融融的场面在注意到婴儿的小手时消失了。只见小秦兰小小的手掌被一根从掌心穿过的掌纹分割成两半,当地人将此称之为“断掌”。
并认为“断掌”是不祥之兆,会为整个秦兰一家乃至整个村子带来厄运。从那天起,冠冕堂皇的人们便开始“劝告”秦兰的父母,试图说服秦兰父母扔掉秦兰,带走霉运。
于是这个刚刚来到世界上的小生命,几乎还没开始感受世界的美好,就遭受了他人的最大的恶意。幸运的是,秦兰的父母看着可爱的女儿心生不忍,不顾全村人的反对留下了秦兰。
尽管父母很疼爱自己,但村里人的恶语相向、同龄人的疏远还是给年幼的小秦兰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痛。小秦兰七岁时,家里的顶梁柱父亲意外去世,整个家庭沉浸在悲痛中。
然而这个家庭的不幸没有引来村里人的同情,被迷信腐蚀心智的那群人似乎更加证实了自己的说法,他们坚定地认为是小秦兰克死了自己的爸爸。
一时间父亲离世的伤痛,周围人汹涌的恶意几乎要击垮这个本就脆弱的家庭。但是,面对周围人无边的恶意,秦兰和妈妈、弟弟没有退缩,三个人相依为命,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时光。
被困大山的女人时间一天天过去,秦兰和弟弟慢慢长大。恰逢此时有来村里招工的人,懂事的两姐弟决定离家去往外地打工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很快招工单位通知姐弟俩通过面试可以前往新疆库尔勒市工作。所谓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生活加之给这个家庭的苦难还远远没有结束。
姐弟二人到火车站后,准备掏钱买票时,才发现身上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部被人偷走了。无奈,两人只能冒险逃票上车。谁料,上车后秦兰又与弟弟走散。
苦寻无果的秦兰无奈在下一站自己下了车,准备休息下继续找弟弟。好事总是隐匿不见,坏事却总如影随形。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面馆里,秦兰一边打工,一边寻找弟弟。
四个多月的苦寻无果后秦兰决定回家看看,说不定弟弟已经自己回老家了。然而,这一次,秦兰不仅没有找到已经返回老家的弟弟,还被坏人盯上,将自己也弄丢了。
秦兰落脚的地方通往贵州路途遥远,在当时交通尚没有今天发达,很多列车不能直达,需要中转,秦兰乘坐的这趟列车就需要在成都中转。
列车到达成都后,秦兰和大家一样准备在附近饭馆吃个饭再继续中转回家。然而,就是这一顿饭造就了秦兰后半生的苦难,让秦兰被困深山很多年!
当时的秦兰来到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饭馆,点了一份饭。谁想到,刚吃几口,秦兰就觉得昏昏沉沉,渐渐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秦兰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一个陌生的地方。
身边的两个男人操着浓浓的东北口音,从两人的对话中,秦兰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了,并且被卖进了远离家乡的吉林的一个小山村里。
艰难的出逃之路秦兰同命运的抗争从没有结束,从被拐卖的那一刻起她便开始想着逃出这座大山。然而命运给这个苦命女人的考验比常人都要多的多,秦兰的多次出逃之路都以失败告终。
第一次逃跑,她刚跑出家门没多久,就被收买她的那家的同村人给抓了回去。后面的几次逃跑也都被抓回甚至遭受到了严重的毒打。
以性侵的方式驯服买来的女子是买主最常用的方式,秦兰也和打多大被拐来的妇女一样遭到了同样的对待,难逃性侵的命运,并被迫为这家人生下了一儿一女。
就这样,秦兰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几年。接二连三地苦难并没有打垮这个坚强的女人,她一直在寻求自我救赎之路,逃出这里的想法一直没有改变。
但生下孩子后,秦兰暂时搁置了自己的出逃计划。她决定暂时深埋心中的秘密,试着将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试着忘记自己被拐卖的经历。
开始漫长的养儿育女之路,争取将无辜的孩子们送出大山。幸运的是,这一次,上天终于没有再辜负秦兰的付出。秦兰的用心培养下,女儿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儿子也考上了大学。
完成自己养育子女责任的秦兰心里卸下了终于一块大石头,她决定鼓起勇气直面内心尘封已久的念头——逃出这里!
由于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共同生活,收买秦兰的人也放松了对秦兰的警惕,秦兰的这次出逃之路顺利了不少。她在一个深夜出发,一路跌跌撞撞,饿食野果,渴饮泉水。
但从未停下自己的脚步,经过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最终秦兰迎来了了自己的曙光,逃出了这座囚困了她三十多年的大山。
法律分析:无知不是犯罪的理由,收买被拐卖人员也属于犯罪。本案中,秦兰是在成都中转站附近的小餐馆吃饭时被人迷晕并出卖给吉林山村这户人家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迷晕并出卖秦兰的人触犯了刑法上的拐卖妇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本罪应符合以下要件:
第一,本罪的行为要件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以上行为致使妇女处于他人的控制,失去对身体的自由权。
同时行为人将被害妇女当最商品出卖的行为,损害了妇女做人的尊严。第二,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确定自己拐卖的是妇女且有将其卖出的目的。
综上,主观上有出卖目的,采取迷晕的方式控制秦兰的行动自由,并以盈利为目的将秦兰出卖给他人的人贩子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拐卖妇女罪,应按照拐卖妇女罪的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此外,收买秦兰并殴打秦兰强迫其生下两个孩子的那户人家同样触犯了刑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本条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就本案而言,收买秦兰的那户人家明知秦兰是被拐卖的妇女仍旧选择收买,并采取囚禁、看管等方式非法剥夺、限制秦兰人身自由。
同时伴有伤害、侮辱秦兰身心健康的行为,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综上,收买秦兰的人同时触犯非法囚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应依照有关规定数罪并罚。
强行与秦兰发生性关系的人还触犯了强奸罪,应按照强奸罪、非法囚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本案告诉我们,无知向来不是犯罪的理由,没有买就没有卖。
中国的打拐道路任重道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普法教育做的远远不够。收买秦兰的那个村子里,很多人家的媳妇儿都是买来的,他们认为媳妇是自己花钱买来,打骂媳妇天经地义。
没有人认为自己是在犯罪,愚昧无知的买媳妇现象还在很多偏远地方继续。但无知不是免罪的理由,他们还是会获得相应的惩罚。
不过这也侧面提醒我们农村,尤其是山区普法教育的重要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山区普法力度,杜绝历史重演,别让一个秦兰的成功出逃的背后留下千千万万个求助无门的秦兰。
无结局的文章
该严判的,降低犯罪成本只能提高犯罪率
好像是讲解放前发生的故事。
是有个老人言:儿女断掌没有爸妈养,即《克》父母,儿子断掌收黄金万两,好生养[点赞]
还跑去哪?
事实是,他儿女把她带出大山,试问,她儿女都大了,在家有话事权……
拐卖儿童,妇女量刑太轻了
她老公贡献的基因强大。
我熟悉两个断掌的女性,她们的命确很好,一个丈夫是公安局副局长,生个儿子在北京高检工作,另一个的丈夫是副县级生个女儿嫁给亿万富豪,所以说断掌女不好我万万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