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我当冤大头?河南女子相亲带24个亲友蹭饭花2万元,男子吓坏!

白卡闲聊 2024-03-15 15:57:11

在相亲的桌面上,本应只有两颗跳动的心,可河南的李工却意外地成了一场盛大宴席的主角,面对眼前24个满怀期待的面孔和一张高达2万元的账单,他的选择引发了社会的热议。

究竟在这场意料之外的相亲中,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案件......

在河南的一个小镇,李工(化名),一位平凡的工厂技术工人,因为工作环境单一,鲜少有机会结识异性。

年已三十,心中急切希望找到另一半。通过亲戚的介绍,他认识了周小姐(化名),一位医院的护士,两人的初次交谈充满了火花。

春节期间,两人抽出时间相约见面,李工怀着激动的心情准备了这次见面。未曾想到,周小姐带来了24位亲友,这让李工措手不及。

餐桌上,亲友们挑选了价格不菲的五粮液和软中华,一番宴请下来,账单竟高达2万元。

面对这笔天价账单,李工感到震惊和无奈。在他看来,这已远超过了相亲的正常范畴。

于是,在支付了两人的餐费400元后,他选择了逃离现场。

周小姐等待他回来结账,但最终却不得不自掏腰包。

这场相亲以李工的逃单和周小姐的尴尬收场,双方的美好初见化为尴尬的回忆。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人同情李工的遭遇,也有人批评他的逃单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在这起事件中,李工的请客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间习俗,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没有形成正式合同的单方面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李工并无法律责任承担支付整顿宴席的费用。

然而,周小姐的亲友大举而至,点选高价酒水,这在法律上虽不构成诈骗罪,但显然违背了相亲的初衷和基本的社交礼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个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等原则。

在这起案件中,周小姐的亲友团的行为,虽然没有违法,但却涉嫌违反了诚信原则,造成了李工的经济损失。

此外,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服务提供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周小姐的亲友团的行为,如果是在明知李工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故意点选高价物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侵犯了李工的合法权益。

综合以上分析,尽管李工的逃单行为在情理上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同情,但在法律上并不构成欺诈或违约。

周小姐的亲友团的行为,虽不违法,但在道德上却值得商榷。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但社会舆论和道德裁判将是对其行为的有力制约。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相亲等社交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与尊重的原则。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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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卡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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