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吉林一起荒唐婚外情酿成的伦理悲剧

晓形楼主人 2022-08-04 09:55:36

2006年1月,吉林富豪李某在一小区门口被人杀害,此事在当地引起了轰动,李某是谁?为何会被杀?

这件事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是因为李某身份特殊,他是某化肥公司的创始人,资产上千万,是当地的名人,而他的死亡,竟然和妻子康某有关,活脱脱一场豪门伦理剧,大家本着八卦的心思,也希望警方尽快查明真相。

警方调查了一番,才发现李家这混乱的关系,真是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夫妻两人竟然各有小三,李某的情人还和原配康某和睦相处,情同姐妹,那怎么还升级到雇凶杀人的程度呢?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个男人,那就是康某的情人刘某月。

李某是乘着改革春风成长的一批企业家,他和妻子康某都来自农村,结婚以后,育有一个女儿,那时虽然家贫,但是内心富足,充满干劲,夫妻俩相互勉励,共同进退,感情甚笃。

后来李某开出租车攒下了一笔钱,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也颇有些经商头脑,就用这笔钱在度假山庄开了一个店,在夫妻两人的经营下,店里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钱。

男人在生意场上总是有一些雄才大志的,他不满足这点收入,用赚来的钱盘了一间酒店,有了在度假山庄的经验,两人迅速让酒店走上了正轨,钱包越来越鼓,他的野心也越来越大,看妻子经营酒店有两把刷子,他就干脆把酒店全权交给康某。

最后把握了经济的风向,开始投资做化肥生意,开了一家化肥工厂,因为质量过硬,诚实守信,他的化肥厂占领了东北的绝大部分市场,地位也水涨船高。

但康某离开丈夫后,却好像不复从前的精明,酒店的利润不涨反降,李某也纳闷,不过他也不在意,毕竟酒店在他的商业版图上只占小头,就是亏了也无妨。

他不知道的是,酒店的生意其实很红火,利润也不少,只是钱都被康某拿去投资小情人了。李某常年在外打拼,康某独守空闺,难免寂寞。加上酒店涉及了一些灰色产业,时常需要打点相关人员,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一个派出所人员刘某月。

两人一来二去发展成了地下情人关系,康某每个月给他6000元,比他的工资多了五六倍,他就抱紧了康某这个大腿,把她哄得心花怒放,康某把酒店盈利的钱,都用来帮他升官发财了,这才导致酒店看上去没利润。

不过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事是藏不住的,李某察觉出妻子对他愈发冷淡,以为是他长期不在家心生怨气,因此心有愧疚,决定回家好好陪陪妻子,给她一个惊喜,结果惊喜变成了惊吓。

他回到家时,发现大门紧闭,敲了半天都没人开。开门后,他发现康某的表情惊恐中还透着心虚,随后在茶几上发现了刚息不久的烟头,康某不吸烟,那只有一个可能,有男人来过。如果 是正常的关系,何必耽搁这么久,又何必躲藏。

他在家里搜寻了一遍,发现二楼的窗户还开着,这一切都意味着他的头顶已经飘绿,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打拼,结果后院被别人撬了,怎不叫人怒火中烧,当晚夫妻俩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争吵,两人相互抱怨,大打出手,最后以康某受伤告终。

自那以后夫妻俩就生了怨,不过因为女儿,两人没有离婚。既然你能做初一,我为什么不能做十五,于是在2002年李某也接受了情人小静的追求。夫妻俩各自养小三,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若说这小静,也是小三中的一个奇葩,她和李某结缘是因为李某在她事业失意的时候,给她帮了点忙,李某当时也没想太多,纯粹是看她一个女孩子柔柔弱弱的不容易,就给她找了个机会进入重点中学教书。

小静感恩戴德,想要报答他,但是他什么也不缺,于是小静就献上了自己。后来知道他想要个儿子,就为他怀孕,通过不正当手段得知是个男孩后,比李某自己还高兴。

不过康某得知这个消息后,就高兴不起来了,毕竟多了一个争家产的,而且还是儿子。但是小静却主动找到了康某,不是挑衅示威,而是主动退让,她签了一份协议,表示她爱的只是李某这个人,还承诺绝不插手李某的婚姻,私生子也不会分家产,只要求独占李某周末的时间,其他时间让他回归家庭。

如此通情达理的小三,真是古今少见,只要不威胁自己的利益,康某也就随她了,反正她对李某已经没有了感情。无意中得知康某和刘某月的私情后,小静还主动帮她隐瞒,两人相互配合,在康某和刘某月约会的时候,她就会把李某叫到自己家。

不过小静没有野心,可不代表刘某月没有,被康某用钱养着,他已经成为了金钱的奴隶,满脑子都是把李某的家业占为己有的想法,因此不停地吹枕边风,唆使康某把李某杀了,康某经不住小情人的诱惑,竟然真的动了杀机,给了他14万雇凶杀人,还把自己的亲弟弟拖下了水。

李某嗅到了危机,开始转移财产,刘某月得知后,更是急不可耐,只要李某一死,财产就是康某的,他把康某哄住,再趁机上位,那滔天富贵就会变成他的。因此几次失败后,他亲自上场,打探李某的行踪。

得知行踪后,便将李某的信息发给了杀手石某和占某,两个杀手联手杀死了李某,不过刘某月并未得偿所愿,在他沾沾自喜时,警方就找上了他,等到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刘某月和康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月等人串通作案,属于共同犯罪,其中起犯意的刘某和实施犯罪的石某和占某为主犯,其余为从犯。占某已经畏罪自杀,最后刘某和石某被判处死刑,康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康某的弟弟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康某也因此失去了财产继承权,在这一场荒唐的婚外情里,谁都不是赢家。最后受苦的还是两个孩子,拥有了万贯家财,却失去了最亲的人。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0 阅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