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和相亲男子认识一个月就闪婚,在领证前,男方拿出30万彩礼,婆婆也在订婚的时候给了她1万块钱的红包。
因为她考虑到丈夫的家境不是很好,所以彩礼什么的全部退了回去,就连五金,戒指什么的都没有。
不要男方给的就算了,女子还把自己仅存的18万存款全部给了男方拿去还外债。
女子觉得,反正双方都已经成为一家人了,没必要计较得那么清楚,房子总会有的,但真挚的感情会更加弥足珍贵。
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也希望男方家能好好珍惜这么好的女孩子,毕竟不看重经济的可不多。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做不到这样,我可以不要彩礼,但是三金我得有,不说克重多重,意思意思总得有吧,要不然都结婚了,连个戒指都没有,像什么话。
而且,如果仅仅是相亲认识一个月,就把自己的18万存款拿去给他还外债,这我更加做不到。
我不要你的彩礼,但是我的存款你也不能动。
除非,男方一家确实对自己很好,不惦记自己这点钱,那我可以考虑适当拿出来补贴家用,这个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刚嫁过去就把存款交出来,我是真做不到。
最后,只能希望这位女生的真心不被辜负,让她的一切付出都能得到该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