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两初中刚毕业的16岁少年,因为在手臂进行了纹身被已经达到分数标准的职高学校拒绝入校。
据称,两个孩子是因为觉得在手臂上纹身比较酷,所以私下去纹身店进行了纹身,纹的樱花臂,但万万没想到,引以为豪的樱花臂却成了阻碍入学的壁垒。
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无法入学而把责任归咎到纹身师身上,带着媒体记者到纹身所找纹身师讨要说法,要求免费清洗纹身并道歉。纹身师出于社会和舆论压力,只能照做。
我国有对未成年人的纹身规定: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对未成年身份不明确的,应当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且我国绝大多数的学校都有校内或者招生的关于学生纹身的规章制度,指导关于学生的纹身的招生办法。一般未入学的,拒绝入学;已入学的,劝退。但是学校这么做是有法律依据还是只是内部规章,如果有法律依据,那就受到法律保护,合法合规,不侵害任何人的权益。如果只是内部规定,无法可依,那可能涉嫌侵犯学生的合法就学权益。
2022年长沙就有学校因为纹身拒绝学生就学的案例,学生家长将学校直接告上法庭,最后法律判定学校败诉,家长胜诉。
所以但从入学角度来讲,这两名家长与其找纹身师的麻烦,不如直接起诉学校,给孩子争取入学机会。当然纹身师有错,可能没有对孩子的年龄做严格的核实把控,但不是问题的根源,问题的根源在于家长在日常的教育中没有关注到孩子心理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建立健康的价值观。
说到这里,我是真的不知道纹身在我国到底触犯了社会的哪根神经,大家对纹身都这么敏感,甚至咬牙切齿?难道就因为纹身在以前是对囚犯的一种刺字刑罚?几千年过去了,我们还停留在那个蛮荒的野蛮时代?
最近热火的运动女将吴燕妮,一路披荆斩棘,在决赛中更是以以12秒76的成绩夺得了成都大运会女子100米栏的银牌,刷新了亚洲赛季中女子100栏的新成绩,但同样因为手臂纹身引来热议,甚至有人公然抨击她是“坏女孩”。
从我个人来讲,真不理解吴燕妮的纹身究竟对这些恶评的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为什么要抨击她?阳光大方,活力四射不才是她的形容词么?
身体发肤虽受之父母,那也就只有父母可管,剩下的那是别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的自由,纹不纹身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别人又有什么理由去点评呢?
那么你支持纹身么?
我告诉你:远一点的那叫刺刑,近一点的抗日战争时期,女性往脸上纹身,保护自己。现在社会宏观意识中:不学好的才纹身。有几个纹身的穿衣服的?这便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