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中有药物相生相克的理论,比如中医“十八反”,“十九畏”,讲的就是药物之间不可同用的禁忌。
十八反歌诀出自金代著名中医学家张从正的《儒门事亲》,十九畏歌诀出自明代著名医学家刘纯的《医经小学》。
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具体是: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
黎芦反人参、西洋参、丹参、沙参(南沙参、北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白芍、赤芍)。(反玄参系《本草纲目》增入,所以实有十九味药)。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药物之间的禁忌总是以“十八反”,“十九畏”为参考,但是在临床应用过程中,有应了十八反,十九畏的情况,比如国医大师朱良春常用相反的药,临床效果却很好。李可先生也常用应了十八反,十九畏的药物组方,临床效果也是很好。如果自己临床经验不够,没把握的情况下,最好按规矩来。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记载关于服用药物后饮食禁忌:
1,有术(苍术、白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鲊等物。
2,有黎芦,勿食狸肉。
3,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4,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5,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
6,有地黄,何首乌,勿食芜荑,葱蒜,萝卜。
7,有细辛,勿食生菜。
8,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9,有甘草,勿食菘菜及海藻。
10,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11,有商陆,勿食犬肉。
12,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13,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14,有茯苓,勿食醋物。
15,有鳖甲,勿食苋菜。
16,有薄荷,忌鳖肉。蜂蜜忌葱。
凡是服用中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生菜、不可食诸滑物、寒凉果实等。还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物。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