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杨坤格局太小,看完“四川芬达”模仿秀,网友:告晚了

郭文博说 2025-03-15 14:48:40

2024年,一场看似荒诞的官司在短视频平台上掀起轩然大波。

抖音博主“四川芬达”蒋某和李某在镜头前哀嚎:“杨坤老师把俺们告了!”

这条视频瞬间引爆热搜,播放量破亿。

这场官司不仅撕开了明星与模仿者之间的法律暗战,更折射出短视频时代草根网红与娱乐工业的生存悖论。

要理解这场官司的复杂性,必须先回溯杨坤的52年人生。

1972年出生于内蒙古包头的他,童年记忆是父亲的棍棒和钢铁厂的轰鸣。

17岁偷摸参加歌唱比赛获奖的经历,让他从焊工变成文工团演员,又在1993年带着50元闯荡北京。

住地下室、吃泡面、被酒吧老板轰下台的经历,让这个草原汉子患上抑郁症,甚至因声带手术失败差点告别舞台。

直到2002年,《无所谓》的横空出世才让他逆袭成“华语乐坛教父”。

但成名后的杨坤,却陷入另一种困境。

他公开批评刀郎“让乐坛倒退15年”,嘲讽刘德华“不算歌手”,甚至在直播中怒怼网友“脑子有病”。

这种“毒舌”人设让他频繁卷入争议,但也塑造了“真实敢言”的公众形象。

2024年转型直播带货失败后,他逐渐淡出大众视野,直到这次起诉模仿者的举动,让舆论场再次分裂:有人骂他“过气明星蹭热度”,也有人力挺“早该告了”。

被告席上的蒋某和李某,则是另一个版本的“草根逆袭”。

出身四川农村的两人,初中辍学后辗转工地和餐馆打工。

2023年偶然发现模仿杨坤能吸引流量,便开启“魔改之路”。

头顶渔夫帽、身穿紧身皮衣,用塑料桶当话筒翻唱《无所谓》,甚至在直播间背景P上《好声音》导师座椅,自称“拉布拉昆”“黄焖鸡米昆”。

这种“土味+戏谑”的风格,让他们半年涨粉35万,单条视频最高点赞破百万。

但危险早已埋下伏笔。

他们模仿杨坤接受采访的桥段中,刻意用结巴和翻白眼强化“滑稽感”;改编歌词《扔泥巴》暗讽杨坤过气;更在直播中调侃“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

尽管从未提及杨坤本名,但评论区满屏的“坤哥代餐”证明其指向性。

当杨坤团队第一次下架视频时,两人反而将封禁通知做成“战报”宣传,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才慌了神。

这场诉讼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民法典》中模糊的“合理使用”边界。

有支持四川芬达的律师曾辩解:“模仿是艺术创作的一部分,卓别林模仿者也没被告啊!”

但也有律师指出关键差异:卓别林模仿者传递的是致敬,而“四川芬达”通过丑化表情、篡改作品、关联负面标签(如“过气”),实质是“以娱乐之名行贬损之实”。

北京互联网法院过往判例显示,若模仿内容导致公众对原明星社会评价降低,即便未指名道姓也构成侵权。

更深层的行业现象是,短视频平台已形成完整的“模仿黑产链”。

有人靠模仿鹿晗日入十万(如“鹿哈”),有人山寨肖战开美妆店(如“肖战佛山分战”),甚至出现“高仿明星团”直播PK。

这些账号往往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用“某老师”“某先生”代替真名,却通过发型、声线、代表作等元素精准碰瓷。

某MCN机构负责人透露:“我们专门研究明星的‘记忆点’,比如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汪峰的‘你的梦想是什么’,这都是流量密码。”

耐人寻味的是,这场官司反而让双方都吃到流量红利。

杨坤起诉后相关话题直接登上热搜,而“四川芬达”也将起诉一事拍成视频,短短一天就有了数万赞,粉丝也涨了好几万。

这种“越骂越红”的怪象,暴露了当代网民的心理机制:人们一边痛斥“侵权可耻”,一边忍不住点击“审丑狂欢”。

心理学教授指出:“模仿者的‘冒犯感’恰好满足了大众的叛逆快感,而明星维权则提供了道德审判的舞台,这是场双向的情绪消费。”

但代价同样惨重。

杨坤虽然赢了舆论,却被贴上“玻璃心”标签,评论区充斥“模仿你是看得起你”的嘲讽;而“四川芬达”即便胜诉,账号也因“内容低俗”被永久限流。

这场闹剧终将落幕,但它抛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当AI换脸、声音克隆技术日益成熟,明星该如何保护“数字身份”?

某版权机构负责人透露,已有经纪公司为艺人注册“虚拟形象专利”,但法律尚未明确动态表情、标志动作的产权归属。

而对于草根创作者,相关人士建议:“可参考‘戏仿作品’标准,确保模仿不带有商业恶意,且能体现独创性表达。”

回望杨坤与“四川芬达”的人生轨迹,本质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从底层爬上巅峰却难逃时代浪潮,一个渴望复制成功却误入歧途。

或许正如网友所言:“杨坤告的不是两个农村青年,而是这个娱乐至死时代的集体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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