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朱一龙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

被告牛*利用其个人注册、使用的豆瓣账号“枫林晚”(豆瓣ID:159****20)在涉及朱一龙先生的豆瓣帖文下方公然发布了数条针对朱一龙先生的侮辱、诽谤性评论,给朱一龙先生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本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最终判定被告牛*的行为构成对朱一龙先生名誉权的侵犯,被告牛*须在其豆瓣账号主页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朱一龙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公开信息显示,演员朱一龙1988年出生于湖北武汉,代表作有《消失的她》《人生大事》《河边的错误》等。此前,朱一龙凭借《人生大事》“莫三妹”一角先“擒”金鸡,再“摘”百花,成为金鸡百花“双料最佳男主角”。他还凭借《穿过寒冬拥抱你》获得第17届长春电影节金鹿奖最佳男演员奖。
来源:星权律师事务所、潇湘晨报
太好了最好让被告判无期,老是有一些无事生非造谣者
这个标题,是不是也要判一下
网络造谣太轻易了现在
怎么忍心欺负星星眼的朱一龙[打脸][打脸]
题目写的好像朱一龙犯罪了[笑着哭]
最喜欢朱一龙拍的《镇魂》电视剧[比心][比心][比心][比心]
啊啊啊太好了[哭哭][哭哭]造谣的我恨你们
网络已经成了一些人的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