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涉事民宿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是请人专门为情侣打造的特色浴缸,隐私性很高。
可虽然涉事民宿公司如此回应,但是还是有广大网友仍然不买账,有人觉得,太刺激,有网友调侃这种风格叫“抬头见洗”,还有网友认为,即便从楼下看不到楼上,在这样的浴缸里洗澡也太尴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这里的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而如果一个人的隐私被他人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不仅仅要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甚至于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民宿自然也不例外,如果真要是露底,上下通透,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像本案这样从房间浴缸可以看清楼下的一切,却不能从楼下看到房间的浴缸,到底是“特色设计”还是违法的呢?从楼下看不到房间浴室的景象,自然就不会侵犯到房间内女子的隐私,但是房间内的女子可以通过浴缸底部看清楼下行人的一举一动,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楼下行人的隐私被侵害。
而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换句话说,民宿作为经营者对房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房客在宾馆的隐私遭到泄露的,即便是第三人所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如此,《民法典》第8条还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换句话说,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是违法行为。这样的设计看着新奇,但是目的是什么?让人觉得自己洗澡时是在被偷看?找刺激?还是说有其他令人瞠目的目的?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