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爷爷写的《求雨》中我发现老人家所说的打谷场,就是我现在的家,他嘴里的家其实是我嘴里的祖业宅,《侯瑞海老年有靠》是爷爷在1957年7月28号写的回忆录,他所说的邻居是祖业宅边上的街坊,通过爷爷回忆录我
从《作死亲》(配阴婚)中我读出了当年的风俗与现在相差无几,而《师婆》(巫婆)这篇又生动的还原了八九十年前,人们寻求寄托时的心理活动。
侯瑞海老年有靠
自从今年春节回家以后,听到人们说农民生活苦,就使我想起了侯瑞海来。
侯瑞海是我们的邻居,在我三十年前刚记事的时候(后人注:1957年的三十年前,应该是一九二几年间了),他就是一个半老的人了(后人注,所谓的半老的人,其实可能只有40来岁,因为在在老人家那个年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低。而在我小的时候,50来岁去世的人就很多,我看40多岁的人就很苍老),口齿不灵,不大爱说话,光知道干活,提起干活来谁也不如他,但却有个笑柄在乡亲中流传。
那是一个春天,他刚锄地回家,到家一问,饭菜皆无,气愤的说:“吃饭没有饭,吃菜没有菜,振生,去赊半斤枣儿吃吧”,振声是他的独子。由于口齿不清 ,这几句话就成了笑柄。
瑞海给人们的印象是好的。我小的时候家里中家,却没有饭吃,他们也没的吃,但却有几棵梨树,每到了八月中秋,那老太太总要送些梨给左邻右舍(后人注:这么看来,我们村虽然自古有梨树,但旧社会并不是每户都有的),我们是孩子,每年照常帮他们丰收。(后人记:这句看不清,或是:每个上常定他们丰收?)
以一个贫农来说,瑞海土地不算少,耕种的又好,平常又特别节俭,粮食收的多,开销少,按话说应当好过吧,其实不然,都被几个富农收了去(不知他为嘛赊欠下的债)(后人注:我估计是因病或盖房与家里老人去世欠下的债吧?)每年给侯进来等富户几抱粮食或几十块钱(后人记:从《从堂兄二三事》中得知,一个工约三毛五,这几十块钱可真不是小数目),我只记得,这些事都是由瑞海一个造成的。他自作聪明,今年是三分利息,明年改成“三合租息”(后人记,这个个三合租息是什么?估计利息更高吧?),土地又是质地使钱(后人记:这个意思是不是用土地担保了?这句话应该是以前的方言吧?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话。)
他们虽然每年还很多的钱,土地却逐渐被人拿走了。可惜的是他们的儿子,原来就不大劳动,后来听了别人的话到了绥远省,一去没有回来。(后人注:绥远省:是中国原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1914年,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现呼和浩特)。辖区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相当于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市大部(除化德、商都外)。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批准,撤销新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以后他们过继了个儿子(他弟弟家有七个儿子),但这小伙子不但没有替他们出力,反而席卷他们东西逃走了。这对老夫妇是失望痛苦极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过来的。后来分给他们土地,也种不好了。
可是今年春节我回家去见到他,他以七十之年,却很兴奋,这使们纳闷,一问才知道,他已是“五保户”了,他说:“不是这世道,我这老绝户不知道那年死到那儿去了呢”
谁说会???糟了!(实在是认不出这几个字是什么)
后人记:
从爷爷回忆中我看到了旧社会老百姓悲惨生活,由于欠下了债,虽然勤劳但大部分钱用来还债了,自从儿子到绥远后一去不回,我估计在民国那个年代或许就出了意外,过继个儿子又逃走了,人呀,没有后人也就没有奔头了。
爷爷的回忆是1957年写的,回忆中写到今年春节回家,也就是1957年的春节回了老家,那年侯瑞海七十岁,这么算下来侯瑞海是1887年出生(清朝光绪二十三年),看来他经历了清末、民国一路走向了新中国,一辈子的穷苦到了晚年是“五保户”,做到了老有所依老有年靠。
我也挺好奇怪当年的“五保户”到是什么情况,就在网上查了一下:
五保政策最早出现在1956年。
《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农业合作社对于社内缺乏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社员,应当统一筹划……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指靠。”吃、穿、烧、教、葬,这五项保证简称“五保”,将享受“五保”的家庭称为“五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