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出,监管就高频量化交易差异化收费安排向量化机构征求了意见。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如果被认定为高频交易,则流量费每笔委托(不含撤单)费用从0.1元升至1元,每笔撤单费为5元。收费方式为:由交易所统计,月度下发券商,每个季度再由券商向客户收取。”
“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的说法,也得到多家量化私募人士的确认。不过该版本也只是征询意见,并不是最终结果。最终结果如何,当然还是由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来决定。不过,既然是征求意见,当然也不应该只是听从量化机构的意见,更应该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毕竟作为量化机构来说,他们所反馈的意见当然代表的是量化机构的利益。只有广大投资者的意见才能反映他们自己的心声。
就监管部门向量化机构征求意见的内容来看,将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且每笔撤单费确定为5元,这对于量化交易的降频降速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实际上,监管部门之所以就此征求意见,当然是基于证监会的安排。今年7月10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其中提到,要明确高频量化交易差异化收费安排。根据申报数量、撤单率等指标,研究明确对高频量化交易额外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标准,以“增本”促“降速”。而将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就是增加高频量化交易的成本,其目的当然也就是以“增本”促“降速降频”。
将高频量化交易流量费每笔委托费用从0.1元升至1元,其费用提高了10倍增加了9倍,表面上看来,这个费率确实增加了不少,但实际上,这个费率的增加对“降速降频”的影响还是非常有限的,并不会妨碍高频量化交易的进行。
之所以如此,我们完全可以人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对于资金量不是很大的量化机构来说,他们完全可以规避高频量化交易的这种流量收费。
在今年6月7日交易所发布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曾对高频交易给出两条明确的认定标准,具体分别是:(一)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二)单个账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对照这两条认定标准,量化机构完全可以将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下调到299笔,将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控制在2万笔以下。这样那些资金量不是很大的量化机构就可以避免提升10倍的高收费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资金量较大的量化机构来说,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对于他们的影响同样是非常有限的。因为流量费是按“每笔”收取的,而不是按“每手”交易量来收取的,因此,如果交易者每笔的交易量很大的话,1元的流量费相对于较大的交易量来说显然是微不足道的。量化交易机构不会因为流量费的增加而放弃交易,相反,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还有可能增加量化机构单笔的交易量,从而增加量化交易的成交金额。
因此,试图通过高频交易流量费从0.1元提升至1元来增加交易成本,从而以“增本”来达到高频量化交易“降频降速”的目的,这显然是不可行的,至少其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实际上,既然量化交易对公众投资者不公平,危及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本着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就应该直接停掉量化交易,而不是采取各种“打补丁”的方式让量化交易在A股市场上苟延残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