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捋一捋巡抚与侍郎的级别问题】
在很多读者眼中,这压根不算个事儿。从清代官制来看,巡抚和侍郎级别相同,都是正二品官员,二者主要区别不过在于一个是京官,在京城任职,另一个是地方官,负责地方事务。
这种看法其实存在漏洞。从吏部官员品秩单能发现,巡抚和侍郎品级并不相同。官方文献里,巡抚是“从二品加正二品衔”,而侍郎明确为“正二品”。
巡抚原本是从二品官阶,和布政使处于同一级别。后来因加了“兵部侍郎”衔,品级提升到正二品。不过,这个“兵部侍郎”衔只是为扩大巡抚事权,和兵部实际事务没有关联。
清代有个概念叫“加衔”,这和现代所说的“享受”意思差不多。就好比正厅级干部享受副部级待遇,虽说有这待遇,但和真正的副部级干部比起来,在实际层面还是有差距的。
说到加衔,就得讲讲“右副都御史”。按规定,各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时,也会加上右副都御史衔。不少读者在评论区觉得右副都御史是正二品官,这其实是不对的。
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是朝廷专门为总督、巡抚设置的官职,京师的都察院并不设这俩职位,其老大和老二分别是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有意思的是,都察院跟六部级别相当,然而在职官设置方面却差异明显。
左都御史官居从一品,左副都御史却是正三品,比侍郎低两级。如此一来,各省巡抚挂着的“右副都御史衔”没啥含金量。他们能称作正二品大员,关键还是靠所带的兵部侍郎衔。
从品级层面而言,巡抚的级别比侍郎稍低些。若不把其他因素纳入考量,大体能判定巡抚调任侍郎是晋升。在清代,巡抚调任侍郎这种情形十分多见。
【巡抚也得看哪个省的巡抚】
约自乾隆十八年起,逐渐形成“八督十五抚”的固定格局。在十五个巡抚里,河南、山东、山西三省巡抚地位最突出。这三省离京师较近,未设总督,故而三省巡抚能行使总督导之责,还兼任“提督”一职。
处于第二梯队的有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福建、广东、湖北和湖南。这些省份多位于中原地带,经济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其中,江苏和浙江的重要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总督所管区域。
位列第三档的是云南、贵州和广西,这三省向来经济欠发达,每年收的赋税都不够本省花销,得靠周边省份援助。虽说云南和贵州位于边境,还涉及少数民族事务,但朝廷把勘定边疆的重任交给了云贵总督,这使得两省巡抚的影响力变小了。
与其他情况不同,在八大总督里,云贵总督地位相当重要。它排在直隶、两江、陕甘总督之后,不过比湖广、两广、四川等省份的总督地位稍微高一些。
从任职角度看,云贵广三省的巡抚地位比其他省份的要低,担任这些职位的大多是首次获提拔为巡抚之人。这就跟知县类似,知县岗位有最要缺、要缺,还有中缺、简缺的区分。
从大概率情况来看,布政使若得到升迁成为巡抚,通常很少会被派去担任河南、山东、山西和江苏这四个省份的巡抚。简单来讲,一旦有人当上这四省的巡抚,那么距离升任总督也就不远了。
明确各省巡抚的等级关联后,判断“巡抚调任侍郎”是否算升官就容易了。要是贵州、云南的巡抚调任侍郎,无疑是仕途上的进步;但要是江苏、山东的巡抚调任侍郎,实则是名义上升职,实际权力下降。
【侍郎也得看哪个部的侍郎】
六部之间并非平起平坐,有重要和次要之分,也有“油水”多寡之别。大致排序为吏、户、礼、兵、刑、工。吏部地位最为尊崇,其尚书和侍郎的地位相较于其他五部要显著高出一截。
在明代,吏部地位更为显赫。那时官场有规,吏部尚书和内阁大学士平起平坐,属于同一级别。吏部左侍郎的地位也不低,能和其他各部尚书相提并论。
清朝时,吏部地位虽有所下降,但其“老大”地位依旧稳固。依据晋升规则,六部尚书有空缺时,吏部左右侍郎是首选替补。其他五部侍郎得先调任吏部,才具备晋升尚书的资格。
很明显,要是巡抚调到吏部当侍郎,不管是哪个省份的巡抚,这无疑是升职;但要是调到其他五部当侍郎,基本就是等着退休了。通常,巡抚升迁首先是当总督,之后才轮到尚书和侍郎。
皇帝对巡抚极为看重,其重视程度不逊于六部尚书,甚至更甚。巡抚若工作出色,一般会升任总督,或者被调到京城担任尚书之职,如此人事调动才符合常规。
除吏部外,巡抚调到六部任侍郎,原因主要有三。其一,自身年龄偏大,难以应对地方繁杂政务;其二,政绩平平却无大过,平调至京城安稳养老;其三,皇帝对其能否重用存疑,先调至京师观察,若考核通过,仍会外放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