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住在长江边,春风杨柳青青,夏日蝉声一片……”28日上午,一首《我家住在长江边》,拉开了第五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集中宣贯活动的序幕。多部门齐聚“滨江会客厅”,以歌舞表演、法治宣讲、视频回顾、志愿倡议、生态展示等环节,推动长江大保护进一步入脑、入心、入行。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全流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4年来,通过一系列综合整治,江海大地点绿成“金”;通过全市横纵联动,以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宣介活动,有效提升全市护江意识。长江保护法施行4周年之际,由南通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海事局主办的第五届集中宣贯活动在长江之畔如期举行。

“老杨出于牟利目的捕获江鱼,出售给饭店老板朱某,后两人被长航公安民警抓获……”现场,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法庭法官解读了一宗违法犯罪案件。通过案例剖析、以小见大,强调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来自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长江微笑工作室的志愿者分享了多年来保护长江、宣传护江的经验做法,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工作人员讲述了一名七旬老人不忘初心、坚持普法的生动事迹,我市一位鸟类摄影爱好者介绍了多年来观鸟、摄鸟的心路历程,各环节逐一展现长江保护显著成果,赢得在场观众阵阵掌声。

活动中,由长航公安南通分局联合南通市司法局制作的《长江大保护,我们一起行动》普法宣传视频,引发市民热议。该视频以真实故事和生态数据展现法治护航长江的生动实践,长航公安南通分局还联合南通海事局、南通引航站推出音诗画节目《追梦长江筑安澜》,融合诗歌、朗诵与情景表演,将法治精神与生态愿景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传播。

“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在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宣传展板前,民警向市民施先生等人讲解着各项法律规定。“我虽酷爱钓鱼,但也知道长江江苏段禁止垂钓,这次活动又让我学到了新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保护长江人人有责。”施先生说。
通讯员 刘耀聪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