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把他打残废,面对不法侵害,法律不能让守法者“束手就擒”

苏西早知道 2024-09-09 09:31:45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第二十一条》中掷地有声的宣言,它深入人心,激励着每一个人坚守正义。然而,在现实的泥沼中,我们却常常发现,自己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往往选择了退缩和忍让。这种“怂”并非出于本愿,而是源于对法律保护的担忧和对后果的恐惧。

青岛路虎女司机暴打退伍军人的事件,就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这种无奈的现实。退伍军人面对挑衅,选择了不还手,最终打人女子只是被拘留十日。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为他鸣不平,也让我们不禁思考:在遭遇不法侵害时,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

9月7日,上海一名女子格斗运动员的遭遇,更是将这种思考推向了高潮。她在街头遭遇男子强制猥亵,虽然身为专业运动员,拥有制服对方的能力,但她却选择了报警,而不是直接还击。她的担忧是,一旦还手,可能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位女运动员的选择,无疑是理智的,但也是无奈的。她深知,作为专业运动员,一旦情绪失控,很容易致人重伤甚至残废。而这样的后果,是她无法承受的。因此,她选择了克制情绪,寻求法律的帮助。

然而,这真的应该是我们鼓励的方向吗?一个人在遭受到不法侵害时,只能选择打不还手,任人宰割吗?显然不是。我们的法律赋予了每个人正当防卫的权力,但很多时候,这种权力却被执法者的不作为和和稀泥所削弱。正当防卫很容易被定义成互殴,让受害者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了不还手。

这种现状是令人痛心的。它让守法者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畏手畏脚,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法律,本应是保护我们的武器,却成了束缚我们的枷锁。这何其讽刺!

因此,我们需要改变这种现状。法律应该赋予公民更多自卫的权利,让那些动手的人有所顾忌。同时,执法者也应该更加公正、严明地执行法律,让正当防卫得到应有的保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每一个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都能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应该让一个民族被法律所困,不敢对坏人说不。正义和民族的血性,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守护和捍卫。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法律成为真正的保护伞,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自由呼吸、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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